在海濱城市逗留的這半個月間,經過充分的身心調節,我不僅將自己的這種輕微的被害妄想清除,也逐漸認識到,李蘭剛在炸彈勒索案案發的最初日子,所麵對的情況應該和我一樣。隻不過,他遭遇的事件要嚴重得多,日後又將自己隔離起來,才走上了另一條不歸路。
當然,得出這個結論的前提,自然是我承認李蘭剛確實是瘋了,他的死,也確係自殺行為。
而我之所以最終肯定這個觀點,卻仍和李蘭剛的那番顏色理論有關。
在海濱城市滯留的那段日子,在對過去我倆談話進行一遍遍的反芻咀嚼後,我對他所闡述的相關理論,又有了一種全新的解讀方法。而這個嶄新的視角,完全可以輕而易舉地,將他的整個學說推翻掉。
如李蘭剛所講,我也認為顏色有無數種這個理論前提,也接受人類自身隻能識別其中一千萬種的觀點。但是,在這無數種和一千萬的差異之間,我不認為是被其它未知的顏色所占據。或者說,在典型的紅、橙、黃、綠、藍、靛、紫七色之外,我不認為還有其它顏色存在。
打個形象的比喻,假如將七色看成是連成一條弧線的七個點,我覺得,這七個點所連接的弧線,並非開放的,而是閉合的,涵蓋了世上所有的顏色!
中學時我們就學過,線是由無數個點組成的理論。這條閉合的弧線,如果細分的話,自然同樣也是由無數的點組成的,隻不過,我們人類的視力有限,隻能從中分辨一千萬個而已——就像現實中,我們的肉眼隻能分辨到0.1毫米的物體一樣,但這並不代表著,低於0.1毫米的東西就不存在。事實正好相反,這樣的事物充斥著我們的世界。
我認為,那些龐大的未知顏色,恰恰便分布在這七點之間的線段上,隸屬於不同顏色間的過渡區域。問題不過是,我們的識別能力有限罷了。
如此,我的疑惑便可以解除了。而李蘭剛所謂的神秘顏色,則純屬杜撰。
當然這樣講,並不是說我對這起勒索案徹底有了結論,時至今日,該案件許多地方仍是個謎。我隻是覺得,自己由此打開了一個缺口,這個缺口將一起本來聳人聽聞的事件,通向了另一種可能。
至於本案中最大的疑點,李蘭剛為什麼當晚會發現並擊斃炸彈引爆人,我認為也另有原因,隻不過,在那次昏厥過後,他已經全然忘記了。
值得一提的是,事後當我從外地趕回,曾向李奇索要了一張那位被擊斃案犯的照片,原是想從我倆之間,找出一些相似的蛛絲馬跡。結果,線索還真的讓我找到了,隻是不知和李蘭剛當初的觀察是否一致。
我發現,案犯的頭發和我當年的頭發,除了顏色一樣(都是黑色)外,還有一個共同點,便是發型——兩人都是板寸。而且巧合的是,在我們高中的那張畢業照中,層層疊疊的數十個人裏,我也是其中唯一一個留著板寸的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