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不接你這樣的官司,但是陳院長打招呼了,我給你好好打,但是要收一點費。”
“收多少?”
“看你離婚官司涉及的財產是多少,就一套房子?”
“還有一個帕薩特。”
“訴狀上沒體現啊。”
“被他們家隱匿起來了。”
“確定是婚內財產嗎?”
“確定,按揭的,我簽了字才買的。”
“那夫妻共同財產就是一套房子,一輛車?”
“還有一些債務,信用社的貸款二十八萬,貸來修的公路,我這邊兒為了買房子和追加投資公路,借了三個朋友的錢,總共七萬,禿子不認賬沒提,他媽媽那二十四萬是假的,根本沒有!”
“你給他的媽媽打過借條嗎?”
“沒有,沒有的事兒,哪裏來的借條?但是禿子多半給她媽媽打了借條的。”
“你簽字沒有?”
“沒有,假的我幹嘛簽字?”
“那就沒關係,你借的這七萬他不承認,是他不知道嗎?”
“他知道的啊,我還特意叫朋友打到他卡上的。”
“那就好辦了,你叫你朋友去銀行打一個流水,證明她們轉過這七萬到你丈夫的銀行卡上。”
“行!”
“那信用社這二十八萬的債呢?你覺得怎麼分配合理?”
“二十八萬加七萬,總共三十五萬,我和禿子一人背一半17萬5就合理,可他要賴多錢到我頭上,說我罵過他妹妹,有過錯,所以孩子得歸他,房子也得歸他,法院會相信他的話嗎?”
“那個沒關係,你和他妹妹的糾紛是另外的,不用扯到你們的婚姻關係裏,他妹妹是單獨個體,不滿意可以單獨起訴你,這個算不著過錯,夫妻婚姻內的過錯一般就是兩種,一種是家暴,你打過他嗎?肯定沒有吧,女人家暴男人還是很難的,還有一種,就是出軌,他也沒說你出軌,就沒有過錯了,不影響財產分割,多半是合理的一人一半。”
“好好好,這樣就好,我沒出軌。”
“孩子呢?”
“我兩個都要。”
“兩個都要?不可能,除非他主動放棄撫養,他沒有放棄的意思,就是一人判一個。”
“那我要小的個,大的個六歲了,一直是我爹媽養,她是不會過去禿家的。”
“小的個幾歲?”
“兩歲。”
“那法官多半會把小的個判給你,因為一兩歲的孩子,傾向跟著母親,除非你不要。”
“我要,我兩個都要,他們重男輕女,隻要兒子不要女兒,把兒子判給我,他們是不會要女兒的。”
“你還這麼年輕,要兩個孩子會很辛苦哦。”
“我要,我父母都是支持我要兩個孩子的。”
“那好,這是你的訴求,小的個判你,債務一人一半,你要房子,這些林林總總算下來,涉及到幾十萬,我收你三千塊的律師費,怎麼樣?”
“行,可是我現在身上沒那麼多現金。”文三代略尷尬道,潮濕小鎮那時還沒興起微信支付。
“你去取了來吧。”
文三代立即小鹿快跑,去樓下銀行取了三千塊來交給律師。
趙律師起草了一張委托他代理官司的委托書,錢收了,叫文三代給簽了字,囑咐文三代:“你去把銀行轉賬的記錄弄來,我去交警隊開你們帕薩特的車輛證明,開庭前我給你打電話彙總資料,就行了,小官司,不麻煩。”
“好,謝謝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