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安大發(1)(1 / 1)

剛打發走李武的家人,下人來報:有個叫龍景的人來訪,裴大人急忙出門迎接。

龍景認真地聽完,還不覺什麼,見自己女兒深深鄒著眉頭,關切道“月兒,你怎麼了”

龍明月認為,李武實屬屈打成招,凶手應該另有其人。凶殺現場有兩大不正常。

一個不正常是,一般人收賬回來應該把銀票藏在身上,不應該抓在手裏露財。如果有人劫財,從他身上搶銀票,他應當拚死保護,那銀票早該在爭搶中被撕壞了,可現在死者手上的銀票完好無損。

如果死者是在被威脅的情況下取出銀票,或者臨危想用銀票換取自己的性命,凶手定會把銀票拿到手後再下手殺人。現在,被害人死了還攥著銀票,說明凶手不想要銀子,隻想取性命!這不是圖財害命,而是仇殺。

另一個不正常是,一般人死後手呈自然半握狀態,死者左手攥著銀票,另當別論,可他右手的食指為什麼直直地伸著?可做如下假想:凶手是死者熟悉之人,死者萬萬沒想到此人會下毒手,在挨了致命一磚後,驚愕地伸手指向凶手,想說“你怎麼能……”就倒下了,這伸直的食指是他死前最後的意念,所以保留了下來。如果是陌生人殺他,他無論如何反抗、逃生,都不需要伸直食指。

龍明月有把握,聽見爹爹的關切,見裴然也是慈祥的看著她,她打算說出來,信不信她就不管了。

“裴伯伯,我覺得這個案子有些蹊蹺……”龍明月把她的推斷說出來,

話落,裴然龍景都瞪大了眼看著她,怕他們不信龍明月下了結論:“這是一起熟人製造的仇殺案!凶手在現場截住死者,要取死者性命,死者從懷中取出銀票想以此贖命,但凶手不取死者性命不足以解恨!”

龍景裴然都是一副見了鬼的表情,半響裴然才反應過來龍明月說的有道理啊,裴然急忙拉過龍明月的手顫抖道“那凶手應該是誰?”渾然忘記說話的人是個不到五歲的小女孩。

龍明月建議裴大人從死者和冀氏的親屬、家族以及生意上來往密切之人中,曾經與潘掌櫃發生過矛盾的人查起。

裴大人覺得倪嗣方說得頭頭是道,佩服得五體投地。

轉頭對著任發呆的龍景說“賢弟晚幾天回家可好,留下來幫我破這個案子。”

裴大人派出人去調查,結果很快就出來了。潘掌櫃夫婦五年前來到此地開店,五年來老實本分,與眾鄰居相處很好,與客戶關係也很好,一向和和氣氣,凡事讓人三分,出格的事絕不做,在青陽縣五年,是人人稱讚的好人。裴大人意識到,應該調查潘掌櫃來青陽縣以前的情況。他派人傳喚冀氏,詢問潘掌櫃來青陽縣以前在哪裏做事,做什麼事以及原籍家族情況。冀氏支支吾吾連原籍也說不清楚,後來幹脆隻是哭。裴大人疑心頓起,讓她暫時回家,不得遠離,隨時聽候傳喚。

龍明月從簾子後麵走出來,讓裴然距此地二百多裏的那一帶的村子裏查訪。裴然言聽計從。

幾天後,化裝成走鄉串村做小買賣的衙役回報說,在望江鎮一帶查到了好幾個外出做生意的,都沒有什麼疑點,但他查訪到另外一個情況:當地有個叫安家莊的村子,五年前曾有個有婦之夫帶著本莊一個有夫之婦私奔了,不過那個男人不姓潘,叫安宏民,那個婦女也不姓冀,姓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