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霾(1 / 2)

今天早上濱海市檢察院職偵局的兩位檢察員在電話裏說要我去三江區的景洪賓館見麵,說是有事情找我了解。我說我一個人在家裏帶孩子,我走了就沒人來管我兒子了。檢察院的說這個問題你自己想辦法克服,我們是來找你調查案件的,不是來跟你談天閑聊的。我說那也得等我把我兒子安排好才能過來,你們辦案子總也得講點人情吧。檢察院的說我們出來辦案是依法辦理的,希望你能配合。我說公事公辦我懂,我盡快過來吧。檢察院的說我們給你半個小時的時間過來。我說你們這是在催命啊。檢察院的說催不催命你就不用管了,你隻要按時過來就行了。我說我盡量吧。

我媽昨天就回老家了,剛好今天我輪休,所以也就隻有我一個人在家裏帶閔澤。濱海市檢察院的過來了估計也就是調查丁一的案子,或許會問些丁一收錢的細節問題,可這些東西丁一又從沒有跟我說過,讓我怎生回答。我連忙給我姑媽掛了個電話,她在電話裏說關於案子的事情你就說你不知情就行了,免得他們刨根問底的深挖祖墳。我說這個我知道,反正我確實也不清楚丁一收錢的事情,隻是他拿錢回來的時候跟我說了聲,那些錢也是他自己在管。姑媽說你就說丁一把錢拿回來時說這是他們單位發的福利就行了,做公務員的哪個單位不發點錢,隻有那些假裝廉潔怕影響仕途的才對下屬摳門的很。我說那這些錢的去向怎麼說呢?姑媽說你就說丁一用於平常的生活開銷了,有些去向你也不是很清楚。我說也隻能隻有說了。姑媽說萬一你說漏嘴了,檢察院的人說不定會找你的麻煩。我說又不是我收錢,怎麼會找到我頭上呢,我去大不了配合一下他們調查就行了。姑媽說這你就不懂了吧,法律還有條包庇罪的嗎,你知道了丁一受賄不去舉報他那就是包庇了。我說這法律規定的也太不盡人情了吧。姑媽說誰曉得是哪個大爺規定的。我說那我先把閔澤托放在你那裏吧。姑媽說既然他們找你,你就把閔澤帶到我這邊來吧。

我到姑媽單位的時候,姑媽正在一個人發呆。我說姑媽我把閔澤帶過來了,你幫我帶一段時間,濱海市檢察院的在找我。姑媽說閔澤就放在這裏吧,你注意說話,記住言多必失,隻有他們問你時你才說,說也不要一五一十地老實說,挑重點的說一下就行了,他們不問的你就不要說。我說我記住了,那我先去了,有問題我再跟你聯係,閔澤就麻煩你了。姑媽揮一揮手說你去吧,機靈點,學聰明點,不要像丁一一樣,什麼都往外說。

我剛要出姑媽辦公室的門,閔澤看到我要走,也緊跟著邊哭邊跑了出來,姑媽在後麵把他拉住了,我隻有一狠心轉身急速地離開,後麵傳來閔澤撕心裂肺的哭聲。

我到景洪賓館的時候,時間距離檢察院規定的半小時已經過去了五十分鍾,濱海市檢察院的人把我帶到了301室,裏麵還有一個年紀稍大的身材略胖的中年人坐在桌子後麵。

那中年人說你是木玲瓏吧,我們請你過來一趟還難請的很啊。我說你開玩笑了吧,你們召喚,誰敢不來啊,我隻是把我兒子托付給我親戚暫時帶管一下而已,過來晚了點還請你們不要見怪。那中年人說我是濱海市檢察院職偵局的歐強處長,這位是我們局裏頭的上官良弘,我們今天找你過來是有幾件事情要找你了解清楚的。我說是了解丁一案子的事情吧。歐強說也不全是。

這時上官良弘將一份拘留通知書交給了我,說這是丁一的刑事拘留決定書,按照規定我們是在丁一被拘留後24小時之內通知你的,請你簽收一下。我接過丁一的刑事拘留決定書,上麵說丁一涉嫌濫用職權和受賄罪被濱海市檢察院拘留了。我說能跟我說一下現在丁一被關押在什麼地方嗎?上官良弘說丁一目前被羈押在濱海市第一看守所。我說那我能過去看看他嗎?上官良弘說目前丁一的案子還在批捕階段,按照規定你們是不能見麵的。我說那可以給他寫封信或者通個話不?上官良弘說寫信可以,但不能提跟案子有關的事情。我說那我什麼時候可以見到他?上官說估計要等一段時間了。我說那我能給丁一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手續嗎?上官說你可以提出申請,至於審批與否要看省檢察院的意見了。我說那我可以把申請交給你們嗎?上官說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