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不會主動離開王子瀟的,除非王子瀟犯下不可原諒的錯誤。朱煜的成長經曆決定了她最痛恨用情不專、始亂終棄的人,她自然不肯成為那樣的人。但是潛意識裏,她知道自己跟王子瀟終會分離,而葉琛才是真正關心自己、愛護自己的人。
她本來就在高燒期,一晚上又思慮過多,到了第二天早上,病情不弱反重。醫生勒令她不能下床,葉琛更是請了假專心來陪護。
“不要告訴公司裏的人我生病了,好不好?”朱煜請求道,“他們知道了,估計會有一波人來問候,我不想折騰,就讓我安安靜靜地‘消失’幾天吧。”
她心裏其實也有一種試探,看看王子瀟會不會來看望她。當時“分手”的話肯定是一氣之下說的,如果他來醫院探望,給彼此一個台階下,兩個人就跨過問題的考驗了。
另外一層用意呢,她實在是太疲憊了,能從平日的工作中剝離出來“消失”幾天也不錯。什麼事都不用去想,跟葉琛過一下世外桃源般的日子。
葉琛貌似心情也很好。
早上在醫院的食堂打來小米粥、雞蛋、米饅頭、黃瓜小鹹菜,黃色的小米粥、紅殼雞蛋、白白的米饅頭,加上青色的小黃瓜,顏色鮮明,樣子可口,朱煜一見口水都要流出來了。
“你不能吃油膩的,我轉了一圈才選出這幾樣,米饅頭微微的酸甜,估計你會喜歡。”葉琛把餐盤放在病床上的小桌子上,把一次性筷子的包裝紙撕掉,遞給朱煜。
“我喜歡,非常喜歡!以前在N大讀書的時候,經常能吃到米饅頭,畢竟在南方嘛,漸漸就喜歡上這口了。來了Q市以後,再沒吃過,沒想到今天竟有這樣的口福!”朱煜說著,不顧燙手,心急地捏起一個米饅頭放到嘴中。
米饅頭其實是大米發糕,一個個煎的兩麵微焦的白色小圓餅,軟糯香甜,微酸可口。朱煜吞掉一個,又去拿第二個。
葉琛拍打了一下她伸出的爪子:“小饞貓悠著點,把爪子先拿回去。”
朱煜嘿嘿一笑:“我再吃一個,吃飽了好有力氣不發燒啊。”
“你可真會強詞奪理,生著病還在這裏耍貧。”
“我不耍貧了,我要留著嘴巴吃米饅頭,再讓我吃一個吧,求求你了。”朱煜雙手合十在胸前,眼睛睜得大大的,用乞求的眼神望著葉琛。
葉琛無奈搖頭道:“你啊你,真是個吃貨,不過也好,吃貨生病應該會複原很快吧。”
他把餐盤往朱煜跟前推了推,又道:“還是先喝點小米粥,吃饅頭要細嚼慢咽,別急匆匆就吞下去,有的是你吃的。”
朱煜在他的嘮叨聲中,幸福地夾起一片米饅頭放在嘴裏,細細咀嚼,酸甜可口,越嚼越香,人世間的美味大抵如此吧。
今天是個好天氣,陽光透過玻璃窗灑進來,照亮了整個房間。朱煜的長發在眼光下都像是鍍了一層金邊,變成了半透明的,氣色很好,心情也很好。生病期間,還能這麼好,真是難得。或者,人生就是這樣吧,開心了一切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