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有來生她定要好好跟他走下去。你如若不來我便不走。可是他今生還是走了。留她一個人在這流年裏狗延殘喘的活著。她好多次都想隨他去了。可看到她跟他生的小家夥可愛的要命每天都追她這個媽媽跑。她好次想哭卻哭不出來。她好想說公孫典紀。我們孩子很乖。他長得可像你了。長大後肯定跟你一樣。
這天夜裏。莫白瑞又夢到了公孫典紀。她夢到他抱著她。可是一陣風吹過他們就隔得老遠老遠。她拚命的喊他。他卻再也沒出現。黑暗的地方就她一個人。她拚命掙紮醒來卻是夢。那麼多年過去了。她都忘不了他為她擋了那一槍。就那麼平靜在她懷裏離開。她拚命想救他。卻沒有救得下他。
她恨自己那麼多年。卻也愛了那麼離開那麼多年的他。每天的夜裏的這個點她都睡不下,她這些年都習慣了用工作麻痹自己,習慣了每天這個點起來給孩子蓋被子。現在的她既是個單親媽媽也是D城公孫盛世集團的女總裁。自從莫白集團跟公孫集團合並之後,她忙得連皮膚老化也沒再去保養,這些年她除了往公司跑和帶孩子。
她莫白瑞不知道她保養了給誰看。她愛的人也不會回來。她唯一就是遵守對他的諾言好好的跟她們的孩子世憂生活下去。看著他長大。替他好好打理好集團的事。她始終記得那年遇見公孫典紀。她就喜歡上了他。像個花癡似追他滿校園跑。他總笑她蠢。可是公孫典紀不知道那時候的她因為他的話樂了老半天。
她曾像讀了誓言似的在他麵前許諾她要追到他。青春就是那麼衝動。喜歡一個人總那麼大膽告訴他。莫白瑞遇到了公孫典紀或許這就是一種青春。他跟她第一次認識是在她家。因為都是貴族她家跟他家也算是世交。公孫典紀陪著他爺爺來到她家做客。
互相認識才知道他叫公孫典紀。在D城所有人都知道他們公孫家出了個大名鼎鼎的少爺叫公孫典紀。大多數人叫他啊紀少爺或是典紀少爺。那時的莫白瑞見到公孫典紀真心覺得他長的好看,他是個混血男孩。莫白瑞也難怪他透露著另一種外國的氣息。
可是就因為混血他才那麼好看。那麼吸人眼球。他那麼好看的雙唇始終能俘獲多少女孩子的心。莫白瑞的第一次心動給公孫典紀。她隻知道她看了他好久。他卻看也不看她一眼。也是。那時侯莫白瑞雖然是個千金小姐卻長相平平,留著學生裝,打扮跟個土妞似的。在公孫典紀的眼裏莫白瑞就像是進城的土妞。
她主動跟他打招呼。他沒鳥她。後來在離開時他衝她冷冷來句土妞。她全身的火都要炸了出來,當時就想一巴掌打在他那好看的臉蛋上,可她還是忍了。那是公孫典紀給莫白瑞的第一印x象。明明是個男神說起話來真是賤。莫白瑞想想那是她第一次見到的公孫典紀也是三年後再第一次遇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