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蕭然,今年26歲。我的過去在我的印象裏像是被編織得破洞百出的搖籃,撐不住我安穩地睡在高頭思量………
和大多數的人一樣,我至今都像是一個無頭蒼蠅,在這座城市飄蕩。我的日子渾渾噩噩的,但總不至於糟糕透頂。和很多年輕人一樣,26歲這樣的高齡,每天起床就能聽見老媽尖銳的催婚口令。說實在話,我不是嫁不出去,當初對我死纏爛打的王狗子現在娃都可以買半票火車了,還有高中的時候住我家隔壁的張大頭,現在取個媳婦還是當老師的,沒準以後兒子倒數第一。我就是不想結婚,不然我這樣的條件,少說也能嫁個富二代。可我就看不上人家。我17歲那年,上高三,這樣一個花樣年華,我是在不忍心用去讀書給荒廢了。可就是那所禁錮了我所有青春期對外麵世界幻想的中學,我的初戀,就發生在那裏。
我的初戀說出來也沒什麼特別的,我和他在一起純粹屬於奇跡。不過在一起過後,他為我編製了我一生中最不想忘記的美麗回憶。雖然我們在一起時沒有吃過他買的早餐,沒有喝過他帶的牛奶,然而所有的一切,在我看來,這一輩子,有過這麼一次,足夠幸福……
他叫夏梓珩,比我大一歲。是一名軍人。
如果認為我和他的分開是因為這件事,那就錯了。我也不記得我們怎麼就分手了,可我記得,為了他,我怎樣走過了這樣一個脫變的過程。
一個人這輩子總有這麼一個人,至少有一個,你會為了他,在街頭賣醉,亦或者是,夜深人靜的時候,抱著他送你的禮物,哭得天荒地老。
遇見他,我覺得這是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感謝他給過我最快樂的幾年時光。
像我這樣,在最年輕的年紀,遇見一個人,愛上他。直到無法自拔。
每個人都一樣,隻要愛過,就會明白這種感覺,這種深深愛著卻無奈至極的感覺。
我從不相信分開是對彼此的一種解脫,除非不想愛了。
我和那個人,相遇即是緣分,我始終相信愛她沒有錯,也願意相信他始終愛我。我總是覺得即使他的離開必定有他的道理,這在多年以後,即便他不辭而別,我卻依然為他想好足夠的理由措辭。有個人說我傻,是啊,我也覺得我傻,不然我怎麼會愛上那個人無法自拔。可是愛情啊,不是我能夠左右的,我不知道我市從什麼時候起愛上他,那種感覺直到今天我依舊記得清晰,大概一輩子我也沒法忘記……
他們都說愛情自古以來就有一種神奇的力量,我想大概她們都沒錯。七年了,他的樣子依然被我記得,我沒法埋怨他的離開。我也想過,可能是我不好,我在自我哀怨中渾渾噩噩地過了七年。
七年後,當我遇見了另外一個人,一個和他沒有一點關係的人,一個和他沒有任何相似之處的人,他叫邱孟楚,一個噩夢一樣的男人。
他的出現,帶來了許多意想不到的後來。衣冠楚楚卻是一個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擇手段的人。我從沒想過需要這樣一個男人的喜愛,那種壓著你無法喘氣的感覺,那種心痛時將死窒息的感覺,全都拜他所賜,我愛過的男人不像他。我愛著的男人心思純潔,一點也不像他。他時常將自己偽裝在君子的皮囊中,教人分不出真實的他。我以為這樣的一個男人,我們不會有多大的交集,起碼會據他於千裏之外。可事實是就是這個男人,後來成了我的枕邊人,和我同床異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