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縣衙碰瓷(2 / 2)

柳長安不用人推,自己主動加快了腳步,比起官府衙役,他更怕這些正義路人。在公堂上,一切都要按王法說話,可是路人的石子拳頭,卻很難說。大周朝曾經有過個幾個倒黴蛋罪犯,不等上堂,就被路人毆死的事。當事吏員雖然受到懲罰,但是不需要抵命,老公門有的是辦法脫身。至於行凶者,法不責眾,追捕艱難,根本沒人會去索拿。

現在好在隻是罵,按著人情緒的發展變化,用不了多久,就會有人投擲菜葉之類的東西,再接下來,石頭就要登場。自己犯不上吃這個虧。

沈峰的嘴角,露出一絲冷笑。犯人害怕了,低頭不語,步履匆忙,證明他的內心已經鬆動,這就不怕你不招……眼下的事太忙,如果死的不是楊萬裏這樣的大賈,甚至連他都不可能露麵。時間有限,早點審完,早點幹正事。

他與楊萬裏也相識多年,雖然談不到知己,但卻可以算熟人。這麼一個老好人似的商人,就這麼被人殺了,為其報仇,亦是盡朋友之義。雖然堂上審問的時候,他插不進手,但是路上給凶嫌吃些苦頭,乃至在開堂前,給老爺製造些審問條件,即使縣令,也不會有什麼意見。

即使是殺人案,也不會直接推到京兆尹府。京城下轄萬年、太平兩縣,事發的楊府,位於太平縣的管轄範圍,沈峰自己,也是太平縣捕頭,於是柳長安被一路帶到了萬年縣的班房。

萬年縣衙門,實際也是在京城裏,是以沒走多長時間,就到了地方。人剛剛到了門檻,柳長安左腿邁過門檻,右腿還在門外之時,背後卻猛的挨了一記重手

“別磨蹭!快些!”

身體的平衡被破壞,人重重的摔在地上,臉與地麵來了個親密接觸。沈峰冷哼一聲“進了衙門就得守衙門規矩,別以為是在你家裏,可以慢條斯理。到了這裏,就是我們的地盤,我們讓你幹什麼,你就得幹什麼。不能多說一句話,不能多走一步路,否則有你……”

他的話沒說完,就發現情況有些不妙。這個書生倒地之後,並沒有掙紮著站起,也沒有叫痛,而是一動不動,就那麼趴著。這是……碰瓷?

沈峰對付犯人很有套手段,京城地麵上的潑皮,遇到他都得自認倒黴。什麼耍死狗的手段,到他沈頭眼前,都拿不出來。一泡排泄物,或是一桶涼水,不信醒不過來。可是……這是個讀書人啊。

要知道,萬年縣令也是讀書人,他不會對讀書的罪犯手下留情,但不代表,允許有人對讀書人動用私刑。讀書人這個身份本身,就是個特權,而已保證書生在麵臨訴訟時,擁有先天優勢地位。

對這些,沈峰並非不懂,隻是他讀書人見的多了,卻還沒見過這種,敢上衙門口碰瓷?這回的犯人,似乎有些不好惹啊。沈峰心內暗忖,或許自己得重新審視下這個家夥,他大概不像想象中,那麼好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