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上高中之前沒有見過籃球的人初次看見眼前打籃球的場景,你能否想象?思聰改變風格之後,覺得老是和同學打打鬧鬧也不痛快,於是乎他發現了最好的釋放工具—籃球。本來如此,一個十六七歲的小夥子,天天被關在學校了,又不從事什麼重體力勞動,而且天天身邊還有花季少女陪著,這裏的花季少女都是一個個青春可愛的同學,如果早戀,以那時候的風氣,學校不會放過你,家長不會放過你,而且那一個個誌向遠大的自己也不會放過自己。這是主要需要釋放的原因,同時,思聰還是一個心理苦悶無處釋放的人,放眼周圍,家庭那邊隻是希望他望子成龍,根本沒有心理探討的空間,如果和他們探討,豈不是白白增添他們餓心理負擔,也不能解決問題。
再放眼朋友那邊,原先的黑子和虎子都沒有考上縣一中,他們已經被思聰遠遠的甩在了身後,他們也不好意思再來找思聰玩了,初中時期唯一一個思聰看的起的好朋友字典狂魔,人家中考成績太厲害了,去了市一中,將來肯定是清華北大的料,根本不在一個軌跡上。
思聰還有一個自己的小弟,娘炮,這個家夥隻考上普通中學,和思聰又漸漸沒有了交集,那時候,有沒有電話,宿舍樓裏隻有一部公用電話,娘炮用這個電話約了思聰幾次之後也就沒有了聯係,除非碰見,才會聊天。
還有木訥的強哥,他幾乎不說話,思聰根本就不打算和他說說心裏話。
所以思聰那時心裏的痛,那時心裏的苦悶根本就無處發泄!
幸好,美國人發明了籃球!思聰個子本來就高,體力又無從釋放,於是乎,他幾乎天天中午不午睡都在籃球場上打籃球。夏天烈日暴曬,隻要有一個人一個籃球,思聰都會參與進去。冬天隻要是不下雪,哪怕是場地上有雪,他都會去打籃球。在球場上,思聰找回了那個無所不能,沒有什麼事情辦不到的自己。
那時候流行的球星必須是艾佛森啊,雖然思聰個子比人家高,手腳也沒有人家靈活,也還是在模仿他。若幹年以後,思聰看到艾佛森群困潦倒,一直打算請他出席自己公司的活動,可是每次都被自己的小舅子,財務總監否決掉,這筆賬後麵再表。
當然既然是集體活動,自然會結識朋友,雖然這些朋友在上大學之後各奔東西,但思聰有了這些籃球上的朋友總歸比沒有好。
一個是班長,個子不高,打球很霸氣,其實他的做麵條本事更好。他每次打籃球都喜歡三步上籃,哪怕被高個子的思聰蓋了一個又一個冒,仍然是樂此不疲,反而在思聰重壓之下,越來越像艾佛森了。
一個是坦克,這家夥長著中國人的樣子,卻是非洲人的膚色,像一個黑鐵塔,綽號坦克,打籃球從來就是橫衝直撞,有點奧尼爾的風采。
還有一個是飛機,他留下這個綽號,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彈跳驚人,可以從原地跳到課桌上,還喜歡打籃球的時候在空中滑翔。另一個同樣重要的原因是,他有次在宿舍裏打飛機被人家發現了,由此有了這個綽號。他有了這個綽號之後,反而更厲害了,他床上的被子都不知道被他日了多少次了,很明顯的證據就是他頭上過早出現了白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