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雖然齊趙氏一案以經審結,我呢也受到了朝廷的嘉獎同,但我始終有疑惑,自己前世明明是個銷售天才,怎麼來了古代反而還會驗屍?關鍵是自己竟然一點也不害怕也不陌生,這又是怎麼回事呢?這幾天我沒幹別的事,專門調查自己,不對,是自己這具身體的原主人。整整半個月,我就像是個賊似的每天早出晚歸,整個衙門上下都以我神經了,不過總算有結果。
陰山縣歸屬於惠州府管轄,惠州知府單宜民有個兒子叫單廣義,此人把惠州府管轄的幾個縣全都禍害了個遍,陰山縣是最慘的一個,幾任縣令沒有一個敢得罪單宜民父子的,因為單宜民上頭的靠山是燕王朱棣。自己身體原主人,看單廣義又在陰山縣強搶民女,實在看不過眼這才爭辯了幾句,結果當天夜裏被人打傷而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麼原會與他相融合,這也許就是天意。至於驗屍,原主人往上數八代全是仵作出身,到了他這代祖墳上噴火才當了一個小縣令。
我呆在書房內久久不語,心道:“沒想到啊,這個原主人還真男人,不過你他媽是男人了,我怎麼辦!朱棣、朱允炆曆史上靖難之役主角,投靠誰?一走了之?繼續當縣令永遠不升官兒?媽了個吧子的,別人穿越老子也穿越,怎麼差距怎麼大賊老天,你是要玩死我嗎。”隻聽見窗外響起旱天雷,我立馬跪下雙手合十道:“老天爺,我剛才亂說的,您大人不計小人過,千萬別和我一般見識,我錯了、我錯了。”我像一個邪教徒一樣“虔誠”的跪拜著老天爺,一邊拜一邊嘴裏瞎叨叨,至於叨叨些什麼連我自己也不清楚。
明白氏,不是原主人的母親道:“兒子,你幹什麼呢?這些天總是神神叨叨的,是不是生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