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是壞人。
隻是時常徘徊在燈紅酒綠的街巷外。
找一些人,賺一些本應該屬於我的錢。
我也為這錢付出了許多。
不僅得思考作案手法,還得整日抱頭鼠竄。
我吃的苦,你們承受不了,所以請不要用刻薄的嘴臉謾罵我。
如果你執意要當一名偽鍵盤俠的話,我隻好提著鋒利的斧子把你給削成碎屑。
因為這無趣的小事,整個街區的居民都把我喚為斧頭殺手,其實我隻是想漠然的維持溫飽。
僅此而已。
·······
我第一次作惡,是在小學。
“你這個壞蛋,竟然把我的鉛筆給折成兩半!”
辦公室內,老師怒不可遏地喊道,左手緊握著半根鉛筆,右手時不時敲打我的腦門。
也不知那個賤貨連打帶罵的教訓我多久,反正離開時我的頭上有個巨大的紅腫,恰若隆起的山峰,疼痛難忍。於是我哇的抽泣。
瞧見我痛哭流涕的模樣,她沒半點仁慈,甚至對著我叫罵叮囑
“回去跟你爸媽說這是自己磕的,別告訴他們是我幹的,聽見沒有,不然明天你看著辦!”
“知道了!”我故作乖巧地點點頭,心中卻戛然升起一股燎原烈火。
我忖度著如何讓她受到報複,於是當晚,我手持著一把布滿鐵鏽的斧頭,步履蹣跚地向她的屋子走去。
那時大雨滂沱,就像各種恐怖片一般,我步於坑坑窪窪的泥濘上,從老師家的後門鑽了進去。
她家很是寬敞,舒適。
我駐足望向時鍾。
午夜十二點,老師應該早已入眠。
我便趁熱打鐵,砍壞了她家的電視機,順便截斷幾把無關緊要的木椅,然後輕輕悄悄地準備離去。
可最讓我難以置信的事情發生了,老師還未睡。
她穿著吊帶連衣裙從房間裏走出,睡眼朦朧。
我倉皇失措,急忙向屋外跑。
當時夜很黑,屬於伸手不見五指的那種,於是在匆忙中,我被自己親手鋸斷的木椅腿絆倒,雙眸正好與老師對視。
她看見我的同時,刺耳的尖叫聲也隨之響起。
我衝上去捂住她的嘴,鮮紅的唇,倉促的喘息讓我怦然心動。
邪念滋生。
接著,我操起斧頭將她劈砍而死。
鮮血浸染了我的衣角,刹那間,我竟有了一種莫名的感覺。
無法言喻,卻讓我心跳加速。
我想起了電影裏凶手都有的“殺人的快感”。
頓時靈光一閃,原來,人生還可以這麼活!
然後,我把她肢解,並拋擲於蒼茫大海。
並將她家裏一切關於我的痕跡全部擦去,收起了斧子,朝街道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