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問你一句,你剛才說賣身給我,算數嗎?”
“這個……”獨孤明白一愣,剛才他隻是說的玩笑話,她怎麼當真了呢?他突然醒悟,她繞了那麼多,原來就是為了設個圈套給自己鑽啊,可是,如果說剛才自己隻是在開玩笑,卻又發過誓了,總不能出爾反爾吧?
“怎麼?後悔了?就知道你是那種說話不算數的小人!要不然也不會在比賽中做出那樣的舉動了。”
獨孤明白聽到這話,心頭的一股無名業火不由得升起一丈高,咬牙道:“我什麼時候說話不算數了,我說以身相許就以身相許,絕不反悔。”
“拜托,你用錯詞了,你剛才說的是以身抵債,並不是以身相許。”
“這個有什麼區別嗎?”
“當然有區別了,以身相許的意思,就是你把身體交給我,要殺要剮,油煎水煮隨我的意;而以身抵債的意思呢,則是當我的奴仆,洗衣、做飯,我不開心的時候,陪我聊天,逗我開心,當我的出氣筒;我開心的時候,陪我瘋玩;我有危險的時候,你要衝在最前麵,替我擋刀……”
“天,你這哪裏是以身抵債?你這是在招全職保姆兼全職保鏢啊,對不起,我做不到!”
“那你就準備好讓天打雷劈囉!”孫立人幸災樂禍地看著,眼裏閃著一種狡黠的光。她現在顯然很開心,終於把這個家夥繞進去了。
“我說的以身抵債並不是那個意思啊。”獨孤明白很有些無奈地道,雖然他讀書不多,但他也知道,以身抵債並不是那麼個意思,如果真是那樣,比一條狗還不如啊!
“要不是什麼意思?要不你翻翻詞典看看,是不是那個意思?難道你沒聽說過,古代的窮人還不起債的時候,就把自己的女兒送到債主家去當奴婢?告訴你,以前的奴婢的命運可比你淒慘得多,至少我們家可以供你吃供你喝,末了如果你聽話,還可以賞幾個零花錢花花。”
“你……”獨孤明白知道再在這裏跟她爭論下去也沒有什麼意義,俗話說好男不跟女鬥,更何況自己確實是說過那樣的話,又發了誓,隻能認栽了。道,“好,以身抵債就以身抵債,但我有幾個條件,一是我可以負責幫你煮飯、搞衛生,但你不能讓我做一些汙辱人的事情;二是我可以保護你,甚至可以像朋友一樣跟你聊天,但你不能對我呼來喝去。”
“哼,你的條件倒蠻多的嘛。成,你把你的電話留給我,等我心情好的時候,我會打電話叫你上班。人心不古啊,現在連以身抵債都那麼多吱吱歪歪了。”孫立人說這話的時候,其實心裏在暗暗偷笑,終於實施了計劃的第一步,等以後上班了,還不想辦法將你整得服服帖帖?
獨孤明白隻好哭笑不得地將電話號碼留給了她,看來這次賽車自己真的虧大了,雖然贏了比賽,卻把自己賠了進去,還弄得滿身的傷痕,看來,以後如果不是正規的,有利可圖的比賽,絕對不要再參加了,這可是血的教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