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她的意思,其實不光是酒吧,甚至大多數的迪廳都有這種規定,隻不過沒這麼嚴厲,最多就是女客人可以免入場費,而男客人必須出錢買門票一類的。
因為去酒吧或者迪廳的男子,大多數都有著獵豔的想法,都想著來一場美麗的邂逅。
同樣的,為了滿足這些人不切實際的思想,所以酒吧方麵為了促進更多的“豔”的機會,大多數都有這麼一個幾乎類似於“潛規則”的規定。
其實嘛,天上哪裏會掉什麼餡餅?
你在獵豔,別人又何嚐不是在獵你?
如果你沒車沒房沒錢,真想要遇上春風一度了無痕的美事,那還是去洗洗睡了先。
當然了,那種有個更為別雅的說法,被稱作“釣金龜”。
想當初我在昆都當吉他手的那段時間裏,這些事情,可真是見得多了。
“給錢買票也不行?”我詫異的問。
吳豔搖了搖頭:“不行,這是那個酒吧的死規矩。”
我有些沉默,這可就麻煩了。
難道我要強行闖進去?
可是,聽說那酒吧的主人是個狼人,而且還是連陶教授都不願意招惹的狼人。真強行闖入的話,萬一那隻狼人跟黑寡婦聯手,我的麻煩不是更大?
一般來說,既然他開酒吧做生意,那麼他的立場就肯定是中立的,隻要不在酒吧裏惹事,一般都是兩不相幫,坐看兩虎爭的。
“要不,你帶我去吧,酒吧那種地方,我比你熟悉。”吳豔撩撥一下頭發,看著我笑了。
然後邊說著,她還故意挑眉給我使了個眼色,舔了一下嘴唇,做出一個“你懂得”的神情。
一切盡在不言中。
又來了!
我一拍額頭:天啊,她就不能顧及一下我的名譽麼,再這樣下去,就算我與她之間並沒有什麼,也會被懷疑有什麼的!
“不,我跟他一起去!”陳小花很是看不慣吳豔媚骨萬千的模樣,以及我被玩弄在指掌之間的神情,氣得她牙癢癢的一咬牙,站了出來。
她挑釁似的看了一眼吳豔,挺了挺胸膛。
我知道她的意思,這並不就是說她喜歡我,或者愛上了我,我倆的關係還差著十萬八千裏呢。她隻不過處於一個“好漢”的身份,有些“打抱不平”的心態。
吳豔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我,似乎明白了什麼,眼神裏充滿了笑意,偷偷的捂住了嘴。
誤會,天大的誤會啊!
可惜這個時候,我已經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的,索性破罐子破摔,也不辯解了。
“好吧,就小花跟我去紅月酒吧,吃了晚飯就出發。”我左右看了看,隻得無奈的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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