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話說的我啞口無言,又似乎有些明悟:是啊,人生一世,或生或死,誰又能說的準?大多數人的命運都是被天給注定,而我的命運,或許天都不能確定。
既然這樣,我又何必操那份閑心?
事情既已經發生,難道還會有後悔藥可吃,難道還能重生再來一遍?
我記得有詞是這樣說的: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閑離別易**。
酒筵歌席莫辭頻。
滿目山河空念遠,落花風雨更傷春。
不如憐取眼前人。
水既到,渠已成,還不如順其自然的好,我看不破這天道與命,就他強任他強,清風拂山崗就是,管他作甚?
我微笑著,對王九鞠了個躬,說到:“謝謝!”
這弄得王九莫明其妙,隨後一拍腦袋,似乎明白了我的想法,眉毛一挑,繼續猥瑣的問我:“你想通了?”
我點了點頭。
“那你決定今晚去跟小護士約會?”
我倒!
來到公安局的檔案室,我們見到了林櫟萱,她正在翻閱著一些資料,此時見到我們,直接將手中的一份檔案遞給了王九:“王大隊,我這裏查詢到在一個月前,有個女孩也出現過類似的情況,被人找到時她也是陷入昏迷的案,你說這兩者有沒有一定的聯係?”
不得不說,林櫟萱的職業嗅覺很厲害,我們才剛剛從小護士那裏聽到點碎言片語,她居然就找到了兩者的相似之處。
“那個失蹤女孩,剛巧早上正好接到一對夫婦報案,說是他們女兒昨天晚上沒有回家,這才過來找公安的。這不,還跟這裏的警員鬧起來了,正好被我遇到,還好我剛才拍了張女孩的照片,給他們一看,就是他們的女兒。”
我這時候覺得有些奇怪:“他們為什麼跟警員鬧?這事能怪你們?”
林櫟萱給了個我大大的衛生眼,很是不屑的回答我:“醫生啊,你不懂法律我可以理解,但是不要問這麼弱智的問題。法律規定,失蹤四十八小時候才可以立案,立案以後才可以調查,她這才失蹤不到十二個小時,不是被我剛好碰上,誰願意去查?”
這,這把我氣的,這小丫頭片,越來越放肆了呀,居然敢取笑我,也不知是不是報昨晚的一箭之仇,算了,不跟她作一般見識。
我鬱悶的坐到一邊,聽林櫟萱跟王九兩人討論這件事情的相似之處,以及一些細節性的東西,比如兩個女孩失蹤的時間,失蹤的地點等。
期間,我聽到王九有些憂慮的說:“這件事情可能涉及到一個團夥,如果我記得沒錯,在其他縣裏,也有著相同的案件,就在去年,我就接手過同樣的案,目標是個十二歲的女孩,可惜與這兩者不同的是,她被發現的時候,已經成為了屍體。”
我耳朵一動,不知怎的,腦中忽然閃過一個畫麵,我記得那天晚上,那個攔的小女孩,那個怨氣很重的小女鬼,這件事情,會不會跟她也有一定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