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和一心在刑警隊的辦公室在討論最近發生的這兩起命案。兩起命案有一些共通點:一,死者都是男性,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都屬於成功人士,有點小錢。二,死的時候,全身****,而且在兩名死者的身上都發現了不屬於死者的,兩種DNA的體液。三,在監控錄像中都曾經發現過類似的女生和死者生前有過最後的接觸。四,在案發現場,除了死者的手機外,沒有什麼物品上的損失,在黃世仁死的現場甚至發現了現金十萬元,據說是團隊的機票款。但卻沒有損失。這說明,殺洪成發和黃世仁的人並不是衝著錢去的,那這殺人動機是什麼呢?
十一的看法是現在社會上有一些人有著******意識,對於某些特定人群有仇視心理,或許殺洪成發和黃世仁的就是想找這些有點小錢卻為人不夠厚道的人下手。根據現場的狀況,這個凶手應該是他們認識的,如果說凶手是他們的情人也並不為過。
雖然在現場並沒有找到死者的手機,但一心他們到移動公司,找出了兩名死者生前的通話紀錄及短信內容。根據分析,一心和十一分別找到了和洪成發以及黃世仁生前頻繁通話的幾個電話號碼。而在這些個電話號碼中居然有一個電話號碼是相同的。這個號碼在兩名死者生前頻繁出現在紀錄中,而且每次的通話時間都在20分鍾以上。再根據短信內容看,這個重複出現的電話號碼的主人和兩名死者都同時保持著情人關係,其中短信內容不乏露骨的,挑逗性的語言。在短信中十一看到洪成發和黃世仁稱對方為“蘭蘭”
而這個叫蘭蘭的電話號碼是在移動廳有過登記的。令十一沒想到的是這個叫“蘭蘭”的正是第一個死者洪成發的小姨子卓蘭。原來和洪成發以及是黃世仁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的居然就是卓蘭!
卓蘭被帶到了審訊室,她害怕到全身發抖,和第一次來刑警隊時的樣子完全不一樣。十一問:“你知道為什麼來這兒嗎?”
卓蘭沒有吭聲,隻是搖頭。十一說:“你和你姐夫的事兒,我們都知道了,是你把手機拿走的吧?你和你姐夫,還有一個叫黃世爾的都長期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他們現在都死了。你不想說點什麼嗎?”
卓蘭哆嗦著道:“我,我,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十一道:“不是你?這樣吧,一會兒我們的法醫會過來取你的DNA樣本。”
卓蘭哭出聲來,說:“不,不要,是,是我,我和洪成發,還有黃,黃世爾是有關係,但洪成發的事能不能不要讓我姐知道,我家裏人知道會打死我的,求求你了!”卓蘭一邊哭,一邊哀求道,“還有我沒有,沒有殺死他們,真的沒有!”
十一罵道:“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你和洪成發在一起的時候,你想過你姐嗎?她是你親姐姐,現在知道害怕?”
說話間,依依走了進來。依依對十一點了點頭,算是打過招呼了。拿出一支藥用棉簽在卓蘭的口中轉了一圈,又拿出小剪刀剪了一點卓蘭的頭發,說:“可以了。”就麵無表情地離開了審訊室。十一早已習慣了依依的作風,已見怪不怪了。
門外傳來了卓娟的聲音,“為什麼把我妹抓進來了?和我老公的死有關?你們告訴我呀!”
卓蘭聽到她姐的喊聲,又哭聲來,道:“求求你們!求求你們!不要把我的事告訴我姐,她,她會受不了的!我,我錯了!你們想知道什麼,我都說,都說!嗚嗚-----”
十一遞了張紙巾給卓蘭,對一心說:“大哥,要不這樣,你出去先安撫下卓娟,這邊嘛,我和卓蘭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