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飛逝。風車不停地轉呀轉,我們似乎在風裏永遠都跑不完青春的軌跡,十年就像一場夢,讓我們每個人都回到了現實。
這十年間,我上了學,在學校裏接受社會主義思想的熏陶,每天都是社會主義好之類的話,感覺特別沒勁。所以每次放學我總找小薇玩,就像小時候一樣。什麼事都幹,偷人家的葡萄,把別人家的煙囪堵上之類的敗壞道德事情。不過,我的學習成績卻是全校第一,所以盡管我在學校裏做什麼壞事,校長和老師總會形式地批評我,下次我照做無誤,老師和校長也不管,我像海盜似的在校園裏肆無忌憚,橫衝直撞。現實就是很殘酷,隻要學習好,做什麼壞事都有資本。盡管我的品行惡劣,不過還是有一個實趣的女孩看上我,她給我寫了封信,其中最重要的一句是:迷失在麥地裏的鳥兒,總希望找到那個指路人。後來,就不知怎麼的,我們就好了。那個女孩家裏的小日子過得很結實,女孩長得很漂亮,我們總是在學校裏眉來眼去的,偶爾也牽一下手。後來,也不知是哪個叛徒出賣了我,我和她的事竟然被小薇知道了,小薇二話沒說就到我父母那裏告了一狀。理所當然,我被教育了一個晚上,父母讓我痛改前非,說現在不是談兒女私情的事。社會主義需要我們的建設,我們應該趁年輕時候多為國家做貢獻,這才是重中之重。聽完父親語重心長,不厭其煩的教誨,我思前想後,便決定和那個女孩分開。也許某件事情在宿命裏就會安排,隻是時間出現早晚的問題。那個女孩家庭突然衰落,說她家是走私派,她的父母被關進了大牢,她自己也被送到了十裏外的親戚家。那天晚上我約她出來,表達很直接。你們家是走資派,我們沒辦法在一起,說完我就丟她一個人瀟灑地走了。背後傳來低低地哭泣聲,現在想起來自己太沒人性了。
一直很囂張的小薇變得很乖,她不再沒心沒肺地去別人家蹭飯了。不再傻裏傻氣地去河邊抓魚,也不再熱情豪邁地上樹掏鳥窩。她沒有去上學,在家裏一直幫她媽媽幹活,日出時,光著腳放牛去。日落時,回家洗衣做飯,把家裏弄得幹幹淨淨。她媽媽腳有病,走路一瘸一拐的。這也許是她沒上學的原因吧。村裏的人都說,小薇這孩子可惜了。模樣好看。腦瓜又機靈,不上學真是瞎了這塊材料,父親願意為她出錢上學。可她總是婉言拒絕,說媽媽需要人照顧,家裏離不開她,再說,她也不喜歡上學,每次聽到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總會看到她的手指胡亂地搖動。
這十年來變化最大的是小三。自從他摔倒以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我還以為那一摔成為千古恨了呢。沒想到。過了幾年。他去當兵了。他走的時候,我和小薇去送他,小三還是傻裏傻氣地對小薇笑,小薇也隻是簡單地祝福他。因為小三去的部隊曾是他爸帶過的部隊,用後腳跟根都能想出小三能混出什麼樣。所以我和小薇都沒說什麼,臨上車的時候,小三突然冒出一句:“薇兒姐,你梳短頭發真好看,我希望下次回來,還能看見你的短頭發。”火車汽笛長鳴,把我和小薇弄了半天才緩過神來。
我也想去當兵的。隻怪父親說,現在國家缺的是科技人才,不缺當兵的。小三是學習不好,才去當兵的。你跟他不同,你應該上大學的。出來後多為國家建設做貢獻,你的成就比他大。我知道就算我嘴皮子說破了我想去當兵。父親還會固執地讓我上大學,而且語氣堅決,不可動搖。
這十年期間,我不得不提起一個人,那是我們村裏的老根,我願意叫他根大爺。他不讓我這麼叫他,因為在村子裏的人無論歲數多大,都叫他老根。我也隻好變得老一些,跟著叫老根。老根是我們村遠近聞名的鞋匠,誰家的破鞋,要修要補的,他都會高高興興地幫人忙。而且他不會計較一些物質的東西,曾經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再怎麼破亂不堪,不像鞋樣的破鞋子,在別人看來不能穿的,隻要經過他手上的修補,保證跟新的一樣。我多次想拜他為師。他總是不肯收我做徒弟,他說做鞋匠沒出息。要做就做些有益於人民,有益於國家的大事情,那段沒事總想著跑到老根鞋攤的輕狂歲月,後來就成為我這輩子最快樂時光。老根是從朝鮮戰場打仗回來的誌願軍,沒活幹的時候,他總愛跟我講打美國佬的事情。記憶猶新的事,他說,在一次戰鬥中。他發現兩個美國佬,受了點傷,但還沒死。而且,槍又沒子彈了,看見他們雙手舉起,目光很恐懼,老根和美國佬對視十秒鍾。然後把槍口對準遠處,開了兩槍,轉身就離開了。他說完之後。抽了口煙,語氣中有藏不住的驕傲,我沒有問他為什麼沒把那兩個美國佬打死。因為從老根的眼神裏,我看到了一種壓抑不住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