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延是我見過的最逗比的人。
沒有之一。
我從寧水到美國工作以後遇到的第一個同事就是這笨蛋。畫一冊畫集,配的文字都能出一本小說,當時他拿著稿子臭屁了半天,自稱文字優美,畫如其人,驚得我手一抖擠了他一身顏料。
“......這麼有才華,你怎麼不去當作家?”
“老子不稀罕整天盯著黑白色,老子的青春是色彩斑斕的。”
“......我記得楠楠說過,某人的作文從來都是18分。”
“她懂個屁!我那是懷才不遇!”
這樣陪他吵,一個上午估計都嫌短。
但是我懶,懶得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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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個逗比,是我男朋友。當然,名義上的。
無非就是為了躲開各種莫名其妙的搭訕,各種莫名其妙的一見鍾情。
因為我漂亮。
第一次說這句話的時候被路延丟了一個大大的白眼,然後過了一會他又盯著我說:“是蠻漂亮的。”
我低頭笑了。
第一個說這句話的人,估計早就忘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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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延本來在外麵租的房子,就住我樓上。
說起來剛認識的時候,我們兩個都笑得痞痞的。
那天是盛夏,太陽亮得耀眼,我接到一天十三幅畫和新畫集封麵設計的任務正煩得恨不得拆房子買畫。
在家窩了兩天,終於在畫廢了幾十張紙後抓了一把看也不看全扔到了陽台外。
本來扔了就扔了,反正沒人會無聊到沒事翻監控。
結果樓下的怒罵徹底打破了我天真的幻想。
我探頭往樓下看,入眼的是樓下小半個散落著廢紙的陽台,以及一個****著上身的老大爺。
我想,都是風的錯。
然後。
一陣熱風吹過,樓上飄過來一堆廢紙,劈裏啪啦飛得毫無節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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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延就為了這事愧疚了一個星期,後來在遇見一個男同事對我死纏爛打的時候挺身而出:
“這是我女朋友,你滾遠點。”
我記得我當時麵無表情,雖然有點嫌棄他攬著我肩的手,但我更喜歡那個男人慘白的臉色。
我說:“我們住一起,畫同一副畫,吃同一鍋飯。”
路延嘴角一僵。
那個男人走了以後我跟他幹嘔了半天。
哎瑪,演情侶真他媽惡心。
後來,我們真的住到了一個房子,畫同一幅畫,吃同一鍋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