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種跨越高鐵施工方案的應用(2 / 2)

(9)所有的環扣、連接繩都安裝後,檢查完畢,方可通知對側人員張拉。

(10)龍門架側人員用拉網繩將已掛好的封頂網到被跨越物上方完全張開,一邊拉一邊帶上張力,兩邊配合,不能全部將網架全部釋放。

(11)封頂網上、張網拉繩所使用的拉繩環扣,必須具有安全閉鎖裝置,不得采用綁紮的形式連接。

四、跨越架拆除

(一)附件安裝完成後,經過項目部自檢合格後,可拆除跨越架。拆除跨越架須鐵路接觸網及相關供電線停電後方可進行,直至拆除完架空網。

(二)由#27塔、龍門架上人員將拉網繩解開,通知龍門架側牽拉人員收網。兩邊人員要相互配合,邊放邊收。三根回收繩同時回收。

(三)當封頂網回收時,龍門架上的人員應幫助拉封頂網,並邊收邊解開封頂網的環扣,將封頂網架鬆至地麵。地麵人員將鬆至地麵的封頂網解開,整理好。

(四)封頂網拆除完畢後,臨時橫擔上人員將1條Φ6迪尼瑪繩連上已經到達的拉網繩,由龍門架上人員收回拉網繩。

(五)將連接Φ22迪尼瑪繩6t手板葫蘆鬆開,但Φ22迪尼瑪繩應帶有一定張力,防止壓在鐵路專用線上。

(六)在#27塔後側將1條Φ6迪尼瑪繩連上1條Φ22迪尼瑪繩, #27塔後側的人員用人力控製張力,龍門架側牽拉Φ22迪尼瑪繩,將Φ22迪尼瑪繩回收。

(七)當在檔跨越物上方,剩下的2條Φ6迪尼瑪繩。在龍門架側用1條Φ3.5迪尼瑪繩連接2條Φ6迪尼瑪繩,臨時橫擔上操作人員牽拉回收Φ6迪尼瑪繩。

(八)在跨越物上方,剩下1條Φ3.5迪尼瑪繩。在#27塔將其帶上導線,高空人員回收Φ3.5迪尼瑪繩。

五、施工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一) 施工前應征得有關單位的同意。鐵路跨越架搭設施工須在鐵路有關部門派人員到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

(二)工程材料嚴禁跨越鐵路搬運,堆放必須穩固,不得侵入鐵路限界,作業人員不得進入高鐵柵欄,施工期間現場必須24小時有人防護看守。

(三)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現場設施工負責人,對現場施工全麵負責;設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安全監督工作。

(四)跨越架搭設的實際高度必須考慮封網有弛度後封頂網與鐵路軌頂和鐵路電力線的安全距離。

(五)跨越架任何部分包括臨時拉線對被跨物的距離必須符合以下規定:至鐵路中心線水平距離不小於30m,至鐵軌頂麵垂直距離不小於12.0m。

(六)如遇暴雨、大霧及5級以上大風時必須停止施工。強風、暴雨中、後要對跨越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脫落物必須立即清理出鐵路路肩以外,有鬆動時要盡快加固,與鐵路配合人員一起確認無安全問題後方可使用。

(七) 任何時候不得把工具、材料等一切工器具、物品擺放在鐵路路肩以內的範圍,尤其不得使金屬物品與鐵軌相接觸,以免造成鐵路信號誤動,出現紅光帶。

(八)在跨越施工作業區前、後800m處委托工務段設監護人員監視來往火車,及時報告施工現場配合人員。

(九)跨越架及封頂網施工完畢後,必須再檢查一次,經項目部安全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十)緊線過程中,必須有施工人員在各處跨越架進行監護,跨越架必須設置反光條增加夜間可視度。嚴防鋼絲繩或導地線被卡而拉倒跨越架。

(十一)高速鐵路跨越架必須派專人24小時看守,以防人為破壞或攀登,確保塔架和鐵路行車安全。遇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工程部及鐵路部門。

(十二)在打角鐵樁之前,應調查清楚地下管線情況,並做好管線的地表標識和走向,在現場防護人員監控下方可進行施工,以防發生近挖斷管線事故。

(十三)拆線施工完畢後,應及時拆除跨越架。拆除跨越架應自上而下逐根進行,架材應有人傳遞,不得拋扔;嚴禁上下同時拆架或把跨越架整體推倒。拆除跨越架按跨越架搭設的逆程序施工,其措施和搭設要求相同。

(十四)搭設及拆除跨越架不能損壞鐵路設施,不能影響鐵路正常運行。搭設或拆除跨越架施工完畢後,及時清理施工現場。

(十五)高處作業人員登塔必須使用安全自鎖器,在轉移作業位置時不得失去保護,手扶的構件必須牢固。

(十六)嚴禁紅色物件在施工範圍內出現,以免誤導行車信號。

六、結 語

跨越高鐵技術方案經過工程實際應用,得到業主和監理單位的一致肯定。在施工當中應注意加強與鐵路部門聯係,密切掌控停電時間。由於是夜間施工,加強施工場地的照明及道路的臨時照明是必須的,防止因照明不足帶來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