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土地家庭承包與規模化經營的矛盾及可能的解決方式(1 / 2)

土地家庭承包與規模化經營的矛盾及可能的解決方式

宏觀經濟

作者:吳偉榮

摘要:土地聯產承包責任製已經實行了三十幾年,土地聯產承包責任製極大調動了中國社會的農業生產積極性,促進了社會的進步。但是隨著我國現代農業化的帶來,特別是十八大中明確提出了農業現代化的目標,現代農業的用地需求急劇攀升。一方麵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下土地的零散化,另一方麵是現代農業發展急需的規模土地,兩者之間的矛盾越來越集中。本文從目前農業現代化的視角出發,分析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與發展現代農業產業之間存在的矛盾,並對這些矛盾產生的原因及較為成功的解決模式作出一個總結。在最後,針對我國農業現代化的解決之路提出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土地家庭承包製;土地規模化經營;土地矛盾;土地集約利用模式

中圖分類號:F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1-000-01

一、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工業化進程獲得了飛速的提升,服務業伴隨著工業化也獲得了質和量的增長。但是綜觀我國的農業生產,許多地區的農業還是非常傳統,產量低,費人力的現象並不少見。一方麵,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和地理位置不平衡的現象很常見,另一方麵,我國長期實行的土地製度在一定程度上製約了現代農業的擴張和發展。這種現象已經在許多東部沿海地區獲得了證明,因此梳理現代農村的土地製度與現代農業發展之間的關係很有必要。

二、土地家庭承包與規模化利用矛盾

1.土地家庭承包概念及優缺點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是上世紀80年代“農戶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組織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和生產任務的農業生產責任製形式。其基本特點是在保留集體經濟必要的統一經營的同時、集體將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承包給農戶,承包戶根據承包合同規定的權限,獨立作出經營決策,並在完成國家和集體任務的前提下分享經營成果、一般做法是將土地等按人口或勞動力比例根據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分給農戶經營。承包戶和集體經濟組織簽定承包合同。”在當時從公社模式解脫出來初期,這種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受到了人民的歡迎。其主要的優缺點體現在:

(1)調動了人民生產的積極性。除了上交國家和集體的糧食之外,所有的土地收益和使用權都歸屬農民所有,這一點足以讓許多農民夢寐以求。通過自身努力獲得更好的收成,付出與回報成了正比,因此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解放了生產力,增加了社會財富。

(2)生產形式更加靈活。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很顯然打破公社實行的農業管理政策,農民受到的約束更少,對於土地的利用也提高許多,農業生產的方式更加靈活。

(3)製約了土地的規模化利用。隨著我國城鎮化和工業化的開展,規模用地指標一直不斷上升,然而受製於聯產成本責任製下的土地使用權流轉障礙,製約了我國的規模用地,也客觀影響了土地的最大化利用價值。

2.土地規模化利用概念及優缺點

土地規模化利用是指通過對分散土地的整理,將土地進行集中或者實行片區利用。這種利用有時候並不改變農業用地的性質,但是有時候會改變土地性質例如農業用地轉變成工業用地進行集約利用。土地規模化利用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城市化進程的重要體現。土地規模化的優點主要是通過土地的集約能產生更為強大的社會經濟效應,有助於提升區域範圍內的經濟發展水平。土地作為一種稀缺資源,必然受到政府的監管,因此發展規模用地,減少土地浪費也是地方政府所樂意看到的。但是土地規模化利用必然會涉及到失地農民的利益問題,因此要平衡利用和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是需要一定的勇氣和智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