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第八發子彈(三)
“我怎麼可能是凶手呢!”秦雲擺了擺手,“我可是有不正常證明啊!”
“那你能把你的鞋脫下來看看嗎?”王宇軒問道。
“這個……”秦雲愣住了。
王宇軒拿出那張證據,那隻是幾張餐巾紙,紙上還有著藍色的水彩顏料。
“剛剛我在廢棄大樓的樓上看見你一個人出來丟東西,就猜想你可能要丟這東西。我想可能是因為我發現了那水彩顏料上的腳印,而你又怕都時候被警方的人發現,這才趕緊拿紙擦掉。”
“凶手果然是你!”孫禹指著秦雲,“說,為什麼要殺趙霆!”
“我沒有殺他!你們要相信我。我確實去過他的房間,可是那個時候他就已經死了!”秦雲慌忙解釋道。
“那你去他的房間幹什麼?”劉警官這時出來詢問道。
“那個……我……”秦雲不說話了。
“事到如今,你居然還想隱瞞什麼,你覺得我們警方還會相信你嗎?”劉警官拿出手銬,想要拷住秦雲。
“等等,劉警官!”王宇軒叫住了劉警官,“他說的是事實,在他去到被害者的房間時,被害者就已經遇害了!剛剛我看到被害者流在椅背上的血液,已經有發黑的跡象,說明被害者的遇害時間大概在一兩點左右。這就說明你們每個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現在來說說你們當時在幹什麼吧!”
“可是剛剛那槍聲怎麼解釋?”劉警官又問道。
“很簡單,隻需要利用香煙和鞭炮就可以了。凶手先在那廢棄大樓三樓的窗台上裝上一根香煙,將鞭炮的引線綁在香煙上,然後點燃香煙,隻要等到香煙點燃引線,鞭炮自然會爆炸。所以現場的窗戶才會關上,就是為了防止鞭炮爆炸的碎屑落入走廊中。窗戶底端和窗台上的焦黑痕跡,還有樓下我撿到的煙蒂,都可以說明這一點。布置這個裝置的人,我想應該就是凶手了!燒完一根香煙大概需要五六分鍾,安裝這個裝置最多不過一分鍾,在飯店與那棟大樓三樓來回大約需要三分鍾。按照十分鍾的時間推算回去,請問當時你們在吃飯的時候有人出去過嗎?”
“孫禹當時出去接了個電話!”葉軒這時說道。
“真的是去接電話了嗎?”劉警官眯著眼問道。
“我是真的去接電話了!而且我隻出去了三分鍾!”孫禹趕緊解釋道。
“如果事先布置好那個裝置,然後隻是去點燃的話,三分鍾也足夠了!”王宇軒又說道,“如果你不想被我們誤會的話,請你把通話記錄給警方看看吧!警方需要確定你說的是否屬實!”
“這個……”孫禹頓時也是一陣頭大,那個人的身份是絕對不能暴露的,不然自己肯定也是死路一條。可是這樣下去自己下半輩子肯定是要吃牢飯了!
“既然你不想說,那就跟我回警局一趟吧!”劉警官向孫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