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妊娠期高血壓終止妊娠的時機及分娩方式的選擇(1 / 1)

淺談妊娠期高血壓終止妊娠的時機及分娩方式的選擇

臨床經驗

作者:劉暉 孫曉臻

【摘 要】目的:探究與分析妊娠期高血壓終止妊娠的時機及分娩方式的選擇。方法:回顧性分析我院自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收治的80例妊娠期高血壓患者的臨床資料。結果:選擇陰道產較剖宮產相比新生兒窒息率明顯升高(P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回顧性分析我院自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收治的80例妊娠期高血壓患者的臨床資料。該組患者均符合妊娠期高血壓的診斷標準,年齡在23至43歲之間,平均年齡為(35.6 ±1.7)歲,初產婦53例,占66.25%,經產婦27例,占33.75%。

1.2 治療方法

該組患者進行硫酸鎂解痙治療,治療原則為:將20ml的5%的葡萄糖注射液與5g的硫酸鎂進行混合後為患者進行靜脈推注,並控製注射速度為每小時1g,注射時間不要超過24h。另外,也可選擇口服藥物治療,首選藥物為硝苯地平緩釋片,在服用期間可根據患者血壓變化情況選擇加用20ml的5%的葡萄糖注射液與10g的酚妥拉明混合後為患者進行靜脈滴注治療,並對患者血壓變化情況進行檢測。

1.3 觀察指標

觀察該組患者分娩方式的選擇對圍產兒的影響,另外對選擇不同孕周進行分娩的母兒結局進行比較。

1.4 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18.0統計軟件對本次研究所取得的數據進行分析,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計量資料采取t檢驗,以均數± 標準差( x ± s)的形式對數據進行表示,以P

2結果

2.1 分娩方式對圍產兒的影響情況

該組患者中42例選擇剖宮產,新生兒窒息率為11.90%,38例選擇陰道產,新生兒窒息率為34.21%,選擇陰道產較剖宮產相比新生兒窒息率明顯升高,P

2.2 孕周對新生兒的影響

產婦分別在32周以下、32至34周以及34周以上進行分娩後的新生兒出生體重具有顯著差異,且隨著孕周的增長,體重也隨之增加,P

2.3 產婦情況

該組產婦均未出現死亡病例,後逐漸康複出院。

3討論

妊娠期高血壓為一類婦產科臨床上極易導致產婦及新生兒出現感染甚至死亡的常見病,誘發因素較多,不僅與產婦的年齡相關,也受到患者的家族遺傳史及原發性的影響,對產婦及新生兒的生命健康帶來了一定的危害。據臨床研究資料顯示,妊娠期高血壓病變主要以全身小動脈痙攣為基礎病變,在發病期間常導致母體子宮胎盤處的血流灌注較低,使得血流減少,影響了胎盤功能,從而影響了胎兒的正常生長[2]。因此,在此種條件上生長的胎兒常存在發育遲緩的情況,嚴重時可直接導致胎兒的死亡。這時要求臨床工作者能夠采用地塞米鬆等藥物來促進胎兒肺部成熟,從而提高胎兒的存活率[3]。另外,麵對重度子癇前期的患者應於32周左右選擇剖宮產作為分娩方式,若在37周後進行分娩,以及導致胎兒出現宮內窘迫的症狀,但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由於胎兒在此時期尚未發育成熟,同樣可帶來危險,因此,要求臨床工作者能夠做好充分的準備[4]。而本次研究結果顯示,選擇陰道產較剖宮產相比新生兒窒息率明顯升高(P

參考文獻

[1]豐有吉,沈鏗主編.婦產科學[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77-78.

[2]段富英.妊娠高血壓疾病及其並發症與母嬰結局的關係[J].山西醫藥雜誌(下半月),2011,40(04):352-353.

[3]劉穎.重度子癇前期及子癇50例臨床分析[J].臨床醫學,2009,29(07):60-61.

[4]陳鳳.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終止妊娠時機及分娩方式探討[J].中國實用醫藥,2011,6(26):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