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
審判長核實了一遍當事人,陳述了一遍審判長、審判員和書記員的名字,詢問原被告是否申請回避,在原被告均答複不申請後,背誦條文似的講了幾句開庭的紀律和注意事項,原告律師便開始念答辯狀。
原告念完答辯狀後,審判長宣布:“被告答辯。”
被告王彩霞隻答了一句:“原告的離婚理由是假的,辯稱感情破裂是沒有證據的結論。”
審判長宣布:“原告提交證據。”
被告律師拿出了一張紙遞交給審判長,審判長看了一遍,交給兩個審判員看後,交給書記員記錄。而後轉交給王彩霞。王彩霞接過後一看,原來是他們喝醉後簽訂的“夫妻淫樂協議。”
審判長問原告:“你提交這個協議想證明什麼?”
原告律師說:“證明被告紅杏出牆,長期和第三者、第四者鬼混,造成夫婦長期分居,感情破裂。”
審判長等書記員記下後,宣布:“被告答辯。”
王彩霞聽完原告律師的講話,早已氣的火冒三丈。但是。她知道,坐在對麵的三個人,猶如架在訴訟道路上的三挺重機槍,正在等待她暴露目標後,向她一齊開火掃射。他們又像三頭雄獅,臥伏在路邊的草叢裏,瞪著饑餓的大眼,一動不動地盯著她,隨時都可以一齊狂奔過來,把她撲倒在地撕扯成幾塊,也可以等她暴露目標後,再一蹦而起將她撲倒啃食。現在,對方暴露目標了。暴露目標的是主攻部隊搬來的友軍,她下決心要先把這個友軍打敗,撕爛,吃掉。
她不急不慌地問審判長:“請你問問原告宋喜歌,說我紅杏出牆,說我有第三者、第四者,是他說的?還是律師說的?”
審判長讓原告宋喜歌答複被告。
原告律師搶著說:“我們是代替宋喜歌說的。”
宋喜歌急忙說:“我沒有這樣說,是律師說的!”
律師急忙說:“我們是你的律師,我們說,就是你說。”
宋喜歌著急地說:“被告沒有紅杏出牆,沒有第三者,更沒有第四者,離成婚就離,離不成婚就不離,咱可不能誣陷人。”
原告的主力軍和友軍窩裏反了,互相打起來了!王彩霞緊緊抓住時機,提出請求:“尊敬的審判長,書記員隻顧吃驚地看原告內鬥,沒有作記錄,我要求原原本本地記錄下來,不要對我方有利的記錄不記。”
書記員急忙低下頭補記。審判長等書記員記起,問原告律師:“被告紅杏出牆,被告有第三者,報告有第四者,既然原告沒說,你們是如何調查的,請拿出證據來。”
兩個律師你看我,我看你,一個律師無奈地說:“這是宋喜歌說的,宋喜歌當庭推翻自己說的話,我們這個律師沒法當。我們辭退代理!”說完甩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