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把彩霞抱在床上(3 / 3)

彩霞知道,在她的家鄉,15、16歲就結了婚,就有了孩子,什麼結婚證?什麼計劃生育指標?什麼戶口?都是扯淡!都是村裏的幹部主動找村民辦的。在這裏可不行,出門在外,可不能讓不三不四的青年騙婚,於是就說:“那咱明天就領結婚證。結婚典禮嗎?和父母協商後再定。行嗎?”

“行!今天晚上你就住咱家,明天一上班就去領結婚證。”喜歌爽快地答應了彩霞的意見。

夜已經很深了,他(她)們在便道上邊聊天,邊溜達,邊向回走,不時溜兩眼一輛又一輛穿梭般的出租車。昏暗的夜色下酒樓飯店仍然燈火通明;有的商店一間間仍然白晃晃,人如潮湧,商品顏色繽紛斑駁一片,排列有致,可以分辨出服裝店和百貨店以及電器行的不同;遠處高大的宿舍樓群黑壓壓疊成一片,輪廓浮凸,形狀依稀;路燈透過鬆枝散出淡黃的光暈,把一條條走向不同的馬路在夜色中顯現出來;便道上人來人往,穿梭般從他(她)們兩側走過。

昏暗的燈光下,彩霞白皙的臉龐更顯得光彩迷人,一雙大眼睛奕奕有神,紅色大衣,橘色長筒靴光澤熠熠,招來路人不少目光。有些女孩子走過去還扭回頭看。

他(她)們手拉著手,穿過一條又一條馬路,在一條大街口拐彎,走過街旁賣餡餅的小鋪子,走過菜點、副食店,走過修車鋪,轉入一條幽暗的小胡同,走至小胡同的盡頭。打開紅漆大門,喜歌告訴彩霞:“到家了。這個四合院就是咱家,就是我們長相廝守的居住地。”

彩霞舉目眺望。這個四合院,北屋是三層樓房,東西屋廂房是一層。

他們走進北屋,喜歌打開燈,滿室通明。

喜歌從壁櫥拿出點心,放在茶幾上,又倒了一杯白開水,遞給彩霞。彩霞抿了兩口,放在茶幾上。喜歌拿起一個點心遞給彩霞,彩霞接過後又放在茶幾上。

“吃罷,到自己家還那麼客氣?”

“我肚裏飽飽的,真的不餓。”

“不可能,走了這麼遠。”

“真的,不騙你。”

“我摸摸。”喜歌的一隻手放在彩霞的胸口,“我咋摸不到?”

彩霞隻是笑眯眯的看著喜歌,並無反對、扭捏之意。在彩霞的印象裏,喜歌是一個很莊重很有風度的小學音樂教師,言談舉動,臉上總是掛著和藹的微笑,無論對任何人說起話來來總是低聲細語。可能是愛彩霞的緣故,他對彩霞非常好,每次遊山玩水都給她打電話,要帶上她一起遊玩,都因為工作離不開,沒有成行。

在彩霞的印象裏,喜歌很少出門,總是在家看書寫字,吹拉彈唱。在他的臥室裏,似乎四周都是滿滿的書,都擺滿各種樂器。那時,彩霞愛抄名人名言,記在筆記本上,寶貝似的當作座右銘。喜歌就給她抄了滿滿一本子名人名言。在彩霞的眼裏,喜歌就是名人名言的化身。彩霞暗暗熱愛喜歌,崇敬喜歌,把喜歌當作她人生道路上的燈塔。喜歌生活在無憂無慮的光芒耀眼的家庭生活中,她能和他長相廝守,此生足矣。她是一個窮山溝的農家女,嫁給這樣的人是她一生不敢想的事。

喜歌撫摸著她的胸口。起初,她覺著很舒服、很愜意、很溫暖。她想,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她已經決定成為他的人,還有甚麼羞臊可言?但是當喜歌的手從她的胸口滑落到她的腹部時,臉上還浮現出羞怯的微笑。喜歌猛地掀開她的衣服,摸向她的***時,她的腦袋嗡!嗡!嗡!敲起了恐懼的警鍾。她知道,這種撫摸已經超過界限;她知道超過界限就意味著什麼。但她不敢相信,一個音樂教師會在沒結婚前幹那種事,因為教師是懂得許多許多道理的人。

當喜歌的手伸到不該伸的地方時,她嚇壞了,毛骨悚然地縮成一團!她試圖反抗,試圖掙紮,試圖拒絕,喜歌堅定有力的手攥住了她的手,眼睛直視著她的眼睛,鏗鏘有力地說:“我是你丈夫!”

說完,喜歌灼灼逼人地把彩霞抱起來,放在了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