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一天要穿幾次鞋(2 / 2)

那時,齊國有三個力氣莽漢,分別叫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他們因為曾經合力打敗過虎妖,便不遵法紀、橫行齊國。

晏子想除掉他們,於是,他便讓齊景公賜給三人兩枚桃子。

兩個桃子怎麼夠三個人分?於是三人決定自述功勞,按勞分配。

公孫接和田開疆都不客氣,說完自己的功勞後,便先後拿走一個桃子。古冶子生氣了,他說自己的功勞最大,居然還沒桃子,於是一怒之下,拔劍自己抹了脖子。

田開疆很羞愧,說自己的功勞沒有古冶子大,自己不應該搶他的桃子,害他自殺,說著說著田開疆也自刎了。

公孫接見此情形,便說咱們三個幹什麼都在一起,既然你倆都死了,我獨活也沒什麼意思,於是也跟著自盡。

就這樣,宴子機智地用兩枚桃子便除掉了三個莽漢。

酒籌都抽完了,照例,由尤縣令先來。

尤縣令展示了他的酒籌——上麵畫著石橋,橋上有位年輕人正蹲在地上,給老者穿鞋。

下方有文字說明:張良至誠遇名師。抽此籌者指定一人,張良師當日穿了幾次鞋,便飲幾杯。

尤縣令笑吟吟地環視一周,最後把視線定在馮捕頭身上。

馮捕頭大笑道:“若是別的事,我或許答不出,但這個故事,我恰好聽過——當日張良之師共讓張良給他穿了三次鞋。”說完,連幹三杯,然後舉起空杯向尤縣令示意。

按理來說,接下來應該輪到第二個人了。可是很奇怪,尤縣令看著馮捕頭,微笑不語。

旁邊的方學正也促狹地笑道:“馮捕頭,你想清楚了,如果錯了,要罰重飲的。”

馮捕頭眨眨眼睛,露出迷惘的眼睛,喃喃地自語道:“我沒記錯呀,明明是三回來著。”忽然,他轉頭看向王歡:“王案首博聞強識,你來說說,究竟是不是三次?”

原本王歡也在微笑看著馮捕頭,突然臨時被點名,有些愕然。他看看尤縣令,尤縣令笑著點點頭,於是便對馮捕頭解釋道:“馮捕頭記得沒錯,張良前輩確實給其老師穿了三回鞋。”

馮捕頭猛地一拍巴掌,興奮地叫道:“看吧,王案首都這麼說,我果然沒記錯。”

他高興得有點早,王案首有點無奈地繼續說道:“可是,張良師當日共穿了四回鞋。你想啊,如果他早上起床不穿鞋的話,那讓張良前輩撿什麼去?”

馮捕頭怔住,片刻後哈哈大笑,很痛快地又喝了四杯酒。

酒籌繼續。

其他人紛紛按酒籌規定或自飲或與其他人碰杯,氣氛很熱烈。

輪到王歡時,他已經想好了對策。

王案首端杯,先敬尤縣令與方學正。按酒籌規定,酒不能亂敬,必須要有恰當的名頭,得獲得在桌人的認可。

所以,王歡這杯敬的,便是師長酒。

在開元大陸,老師分為傳道、授業、解惑三個類型。

傳道老師是孔聖,這個名號誰也奪不去;授業老師則是能引領人奔向聖道之人,所有讀書之人,隻能有一個授業恩師。

造化師例外,還可以多拜個授業老師傳授造化之術,但必須得有主次之分。

至於其他的,比如教自己啟蒙的私塾老師、文試中的考官、指點自己一招半式的人,都可以稱為解惑老師。

所以王歡敬師長酒,同時敬縣令與學正兩人,沒有不妥之處。

第二杯酒,敬的自然就是許首富。兩人舉杯飲盡,相視而笑,頗有種一切盡在不言中的感覺。

第三杯則是敬其餘各位賓客,神秘書架裏有現成的敬酒詞,王歡套用一下,立刻收到多人讚譽。

醉殺妖乃沛縣有名的烈酒,王歡前後喝了十幾杯,覺得自己有些酒意上湧。

搖抽酒籌已經進行了好幾圈,輪到方學正時,他展示的酒籌是甘羅十二歲拜相圖,要求席中最年輕者連喝十杯,否則受罰,罰什麼,由酒宴主人訂。

王案首哪裏還敢再喝十二杯,所以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後者。

尤縣令撚須眯眼,想了想後說道:“便罰王歡現場做詩一首,至少入流,否則強灌。”

眾人紛紛叫好,心裏均想:聽這口氣的撚熟勁,看來尤縣令是把王歡當成自己人呀。

要論做詩,王案首自然是不怕的。他起身離席,有些搖晃地走到書桌旁,抓起毛筆,醮上墨,醞釀片刻,然後落筆。

尤縣令突然想到王歡的字跡,急忙用才氣護住胃部,怕呆會看見王歡的字體後忍不住吐出來。

書桌前,王歡已經在紙上寫了第一個筆畫。

是一個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