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馬克思婚姻觀對黑格爾婚姻觀的超越
馬克思主義與科學發展觀
作者:何娜娜
【摘 要】 本文認為,在婚姻觀問題上馬克思與黑格爾具有許多相似之處,但通過對比研究發現,馬克思婚姻觀中對愛情的定義、婚姻的實現形式以及在婚姻中婦女的地位等方麵的觀點超越了黑格爾,成為馬克思主義科學婚姻觀的基礎。
【關鍵詞】 馬克思;黑格爾;婚姻觀;超越
縱觀馬克思一生的偉大著作,仔細閱讀發現,馬克思多部著作和大量書信中都涉及到對婚姻家庭問題的論述。在黑格爾的家庭觀念中,他的婚姻觀占據了很重要的位置,並且黑格爾在對待婚姻的問題上有自己獨特的見解。過去大多學者把對馬克思婚姻觀與黑格爾的婚姻觀對比研究,但還存在不足之處,本文旨在從更多的方麵進行研究,發現青年馬克思婚姻觀中的進步之處。
一、馬克思婚姻觀的基本內容
針對1842年普魯士政府頒布的《離婚法草案》,這次的草案顯示出政府宗教的精神來解釋和限製世俗婚姻。麵對政府出台的《離婚法草案》,馬克思表現出了強烈的不滿,隨後《論離婚法草案》問世,他用這種方式來表達自己不滿,同時還表達了他自己所獨特理解的婚姻觀。
1、婚姻的倫理道德性
馬克思把婚姻當作是一種具有社會倫理道德精神的偉大事物,尤其在“領略”了偉大哲學家黑格爾對婚姻的見解以後,馬克思更加堅信了自己的婚姻觀。馬克思認為在政府頒布的法案裏,婚姻借助了宗教迷人的外衣走向世俗化,馬克思指出:一切的倫理關係,就其概念來說,都是不可解除的,如果以這些關係的真實性作為前提,那就容易使人相信了。所以在現實世界中,婚姻關係是由兩個人決定的,婚姻的破碎或者離異都與倫理宗旨相背離。
2、婚姻以愛情為基礎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情觀,但什麼是婚姻愛情的基礎呢?在這個問題上,馬克思指出“誰也沒有強迫著去結婚,但是任何人隻要結了婚,那他就得服從婚姻法”,這句話潛在的表達了婚姻的基礎是愛情,因為隻有愛情才會讓婚姻具有持久不息的魅力,男女雙方才會忠誠於對方,忠誠與婚姻,愛情和婚姻的堡壘也才會更加堅固。 麵對外界的影響力,有利的社會環境促進事物的發展,相反不利的環境會加速事物的消亡,婚姻亦如此,因此婚姻的基礎必須是愛情。
3、婚姻是雙方的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雙方的結合完全是根據自己的意願,在婚姻自由的空間裏,自由的締結婚姻是婚姻自由的重要一環,同時婚姻的破碎和離異則是婚姻自由補充條件。《論離婚法草案》再次指出“家庭中的真實友愛和世界史上的實際國家也都是可以毀滅的,國家中的實際婚姻也是可以離異的”,他又指出了婚姻是不能隨便離異的,一旦雙方選擇離婚就會牽扯到多方麵的問題。馬克思明確的愛情婚姻觀體現在《論離婚法草案》裏,結婚完全是自由的,但卻不能輕易和草率的離婚。
二、黑格爾婚姻觀的主要內容
通過《法哲學原理》,黑格爾非指出,婚姻其實“是具有法的意義的倫理性的愛”。經由婚禮這一獨特和公認的形式,婚姻關係由此確定,從婚姻的締結開始,婚姻就被賦予了神聖的倫理性,即使婚姻是自由的,但也不能聽之任之,輕易離婚,並且還應該用倫理性使離婚難以實現。
1、婚姻兼具法的意義基礎上的愛
婚姻實質上是倫理關係,這種觀點在《法哲學原理》中有所體現。黑格爾嚴厲指出了對婚姻理解不當的三種觀點,並認為這都不符合真正婚姻的地基。黑格爾指出:當婚姻兼具法的意義基礎上的愛以後,那些難以描摹和捉摸的感覺便可以不複存在。黑格爾認為:“所謂愛, 就是意識到我和別一個人的統一……才獲得我的自我意識”。黑格爾觀念中的愛主要有兩個方麵,首先是我必須要拋棄自我,和別人融為一體;其次,在我潛在的意識裏我從別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存在。麵對以上矛盾,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把“愛”和“倫理性”融為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