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南嶼的事,通判自然知曉,每次惹事齊桓都會想他求情,他看在齊南嶼姐姐的麵子上,從中周旋,盡量化解受害方的怒氣,能道歉就道歉能賠錢就賠錢實在不行的就威逼,不過他沒有想到的事這樣反而讓齊南嶼更加囂張,後來事情多了,別人看在他的身份上也很少敢告狀的,而且齊桓也會在事後積極給齊南嶼擦屁股,總之事情就這樣一件一件被壓下來了。
如今曹進問起那肯定知道了些事,他自然是要表態的,於是趕緊解釋道:“下官與齊家確實親家,當然齊南嶼出了事,下官也出手幫過,不過我隻是從中調停,盡量化解雙方的矛盾,而且很多事都齊家父子做的,下官並不是很了解。”
通判將所有的事都推給了齊家父子,現在齊家父子已經斃命,死無對證,曹進也沒法在追究了,沉聲說道:“大人不用如此緊張,我不是懷疑你包庇那齊南嶼,畢竟你們有這麼一層關係,不說清楚,不免讓百姓在背後議論。”
曹進的話他自然聽的明白,就是讓他不要再和齊家有什麼糾葛,同為官場上的人,通判在清楚不過了,曹進無非敲打自己,自己做的事不是沒人知道,隻是還不是很嚴重,否則他也不會坐在這裏了。
“是,是,大人說的是,下官明白。”
當下曹進竟將齊南嶼這些年所做的惡事細數羅列了出現,聽得通判冷汗直冒,他怎麼也沒有想到齊南嶼會如此惡跡斑斑,很多事情竟連他都不知道。他心裏清楚也正是自己不知道,否者曹進早就將他革職查辦了。
將齊南嶼所作的惡事說了一遍後,曹進接著看向指揮使說道:“這件事本官已經派人調查過了,齊南嶼橫行霸道,欺男霸女,罪行滔天,本應受到嚴懲,如今即已被你所殺,也算是罪有應得,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你即已殺了齊家父子,觸犯法令,按律理應問斬,但本案因齊南嶼作惡而起,故此本官酌情輕判,雖死罪可免,不過活罪難逃。”
說著他猛的一拍驚堂木,聲色俱厲:“堂下之人聽判。丁渭,建州婁玲縣人士,職建州巡防營指揮使,知法犯法,本應最因加一等,然顧其原委,不可不察,酌判流放北地,永不得返。”
這個判決要說重也可為非常重,北地與外族接壤,偶爾遭會與西夏人和遼人劫掠,對麵凶狠的外族人,流放的犯人根本救活不下來。但也有例外,流放的犯人可以參軍,建立軍功後依舊有機會衣錦還鄉,但這些年北地的戰事也不是很多,而且軍隊中藏龍臥虎,總得說想建立軍功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丁渭本是抱著必死決心的,這個判決出乎了他的意料,稍稍愣了愣之後,當即叩首:“大人明察秋毫,小人感激不盡!”
對於這個判決通判也沒說什麼,說實話他也不想參活齊家的事了,有這麼個結果他也能向自己的夫人有個交代了。
這樣的判決在丁渭看來已經是非常合理的了,但是在城中百姓看來就並不是那麼回事了。他們認為齊南嶼惡跡斑斑死有餘辜。最主要的是齊南嶼事先奸殺了丁渭的妹妹,丁渭殺他為一報還一報,為什麼要判罪,難道他手刃仇人不應該,最後還要落到這副田地,人們質疑聲不斷。
這種聲音也不是緊緊針對這起案子,更是對當權者的質疑。誰都明白律令上的是什麼,但能深刻理解律法作用的不多。
常言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但這隻是一個民間的一種說法,誰也沒有足夠大的權利真正落實這一說法,隻有法律能,但既然人們選擇為法律所約束就必須嚴格遵守律法。
不過人都是有情緒的和自私的,總會下意識扮演受害者,得到別人的同情,以維護自己的利益。而作為法律的執行者官府又很容易被各種因素所影響,當人不滿法律做出的判決時,矛盾就產生。
當矛盾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出現信任危機,而眼下的建州正處在危機邊緣。這樣的危機,也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也不是因為一個齊南嶼造成的,更不是因為的正義的缺失,而是人感覺到了危險。這些危險有來自這次巨大的災難,也有來自市麵上遠超一般人能承受的物價諸如等等,隻不過引爆危機的是這起奸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