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是在牧區工作,經常下鄉,有時發生鼠疫半夜就得走,因為防疫站的人手不夠,我們年輕就得服從衛生局的
安排。
有一次下鄉到公社,接待我們的是一個銀行的工作人員,是個帥小夥,但他做的米飯半生不熟的,我們也無法挑剔,在那裏呆了一星期,我們混熟了,我回到縣上不久,他也調到了縣銀行。
我們經常見麵,一來二往我們就相戀了,他就是我後來的混蛋老公賀青峰。
我們醫院通知我讓我去省城進修一年,我們暫時分開了。在省城進修期間,一個月幾十元的工資根本不夠花,向賀青峰借錢,一年下來我共向他借了伍佰元,在當時那可不是小數目,又不敢向父母張口要錢。
一年的學習很快就結束了。回到縣上,好友們接二連三的向我控告賀青峰的風流情史。我在省城的一年時間裏,他一刻也沒有閑著,以前追他的女人經常混在一起,有時還看到他們睡到一起。
我心裏非常生氣,表麵上不讓他看出來。
我把從省城給他買的一套衣服拿出來讓他試試,嗯,還挺合適,我漫不經心地問他:“你是不是和孫花枝又混到一起了?”
他趕忙說沒有的事兒:“我發誓,我隻愛你一個人,你不信的話,我們馬上結婚。”
我雖然不信,但是一想到我還欠著他伍佰元錢,其實,在當時我辦了一件我認為是好事的事情,花出去了三百元,無奈我的生活費沒有了,隻好向賀青峰借了幾百元錢!又不能伸手向父母要錢還賬,那樣父母會打死我的!
再一方麵我認為我愛他,就這樣在金錢的脅迫下,在自己認為是愚蠢的真愛的迷惑下,我們決定結婚了,父母反對,親友不支持,更甚者我們的親人不讓民政局給我們領結婚證。
我的親人們好多在政府部門任要職,很有權勢。和父母鬧翻後,我們不打算領結婚證就發個喜糖就算完事兒了,父母一看拗不過我,也就投降了。父母開始籌辦我們的婚禮,各個單位頭頭都來賀喜。
那個女人坐不住了,找到我對我說:“我和賀青峰已經睡過了,你們不能結婚,”
“你懷孕了嗎?”我問到。
“沒有。”
“那就算了!”
“你是什麼意思?”
“你要是懷孕了生下來給我,省得我自己生了,隻要是賀青峰的骨肉就行了。我不在乎他和多少女人睡過,隻要他是我的人,把錢拿回家就行”
孫花枝氣呼呼的走了。望著她遠走的背影,我的心陣陣絞疼。即使這樣我們的婚禮照常舉行了!
婚禮上,孫花枝竟然也來了,真是豈有此理,我看到她,我心裏做好了應對的準備。
當我們敬酒敬到她們那桌時,大家都起來恭賀我們,一個一個的都把酒喝了,唯獨她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