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隻有這個辦法,最為隱蔽,最為迅速,最能將異火,引上對方肉軀。
越是想不到的地方,就越是具備威脅性,這般不按常理出牌,完全讓對方陷入了慌亂之中,心房內,方寸大失,毛寒骨豎,怛然失色。
風險通常與收益並存,這般出手,出乎預料,不僅讓蛇靈魂火順利上身,而且還打亂了對方的方寸,讓其手忙腳亂,顧此失彼,一舉兩得。
異火的威力,讓他頓時喪膽,之前的威嚴,全部消失,驚慌失措地大吼道:“你這小畜生,是瘋了頭腦嗎?準備和老夫同歸於盡,玉石俱焚?”
伏君聞言大笑,低聲說道:“同歸於盡?玉石俱焚?我可沒有這個意思,要死的是你,不是我。”
“放屁,你這般胡來,從頭頂逼出異火,一個不小心,就會燒毀腦袋,毀掉頭顱,就算運氣好,保住性命,也難逃癡傻,變為愚昧白癡!”那金丹長老,驀然大吼,想要抽手後退,可異火何等之快?何等之強?不過瞬間,就將他全身蔓延,衣袍腿袖,全部吞進其中,根本不容掙紮抵抗。
“少廢話,今日,就是你的忌日,受死吧!”
伏君低吼一聲,將異火催動到了極限,更多的朱紅火焰,朝著對方纏繞而去,轉眼之間,那金丹長老,就已經化為了一個火人,渾身上下,全部被異火吞噬。
他想要催動靈力抵擋,爭取時間,卻都是泥牛入海,無法解決燃眉之急。
為何?為何這小子,一點事情都沒有?如此胡亂驅使蛇靈魂火,為何沒有半點影響?難道短短時間,他就已經將異火完全鎮服,可以隨意調動了嗎?
馴服異火,完全掌控,一般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通常來說,異火越強,越難完全掌握。因為,並不是得到異火,就算完全掌握,異火之中,通常帶有與生俱來的意識,野性難尋,僅僅強力攫取,武力鎮壓,並不算心靈相通,如臂指使,如此雖然可以驅使,對敵作戰,但也隱含反噬暴走的危險,相當於一把雙刃劍,使用起來,必須刻刻小心,時時注意。
除非自身實力,當真強大無比,鋒芒無堅不摧,才可用雷霆手段,將原來的凶性,完全鎮龘,生生磨滅。否則,隻能慢慢煉化,與其溝通契合,用時間來打熬揉化,和身體融合為一,互不分離。
一般來說,前者最為直截了當,而且效果極佳,屬於永除後患的類型,但能做到的人,寥寥無幾。越是強者,自然會尋求更強,糅合,馴服更烈的異火,否則異火實力與自身不符,反倒是個累贅,毫無用處。可這樣一來,兩者實力,相差無幾,要用蠻力鎮壓,完全磨滅,難度太大,異火原來的凶性,也不會坐以待斃,激怒了它,必然會奮起反抗,來個魚死網破,兩敗俱傷。
如此一說,前者雖好,卻難如登天,一個不好,反倒是引火燒身,引狼入室,白白慘死。
所以相比較下,後麵一種方法,在靈界之中,最為常見,雖然時間慢些,但總是勝在安全,風險極小。如此來說,眼前這小子,用的方法,必然不可能是第一種,但若是第二種,怎可能可,如此之快,區區數月,就能完全掌握,隨心驅動?
要強行將蛇靈魂火的原本凶性和殘念抹滅,這種能力,在場任何一個人,都不具備。那日在山腹之中,蛇靈魂火的威力,眾人是曆曆在目,焚燒金丹修士,極為幹脆,一個眨眼,就成了灰飛,屍骨無存。
因此要說伏君是強行抹滅,將蛇靈魂火完全馴服,他第一個,就不相信。
但,事實的真相,無獨有偶,雖然和第一種方法,有些偏差,卻大同小異,屬於強行征服,將原本的凶性,打得驟然泯滅。如此暴力的方法,依靠伏君自己,那是決計無法辦到的,幫他做到這一點的,正是那聖獸虛影,深藏在他血液中,不死鳥的威嚴。
雖然很淡,但貴為聖獸的不死鳥,光是這點殘存的氣息,都足以鎮壓蛇靈魂火。何況這隻不死鳥,還有暗元赤心火加身,相比蛇靈魂火這種後天異火,前者才是火威難擋,燒山化海,所向披靡。無論不死鳥,還是異火,都要壓過蛇靈魂火極多,後者最終被降服,磨滅凶性,似乎也成了順理成章,理固宜然的事情。
隻是,這些事情,麵前這位金丹長老,並不知情,所以他才會感到疑惑,懼駭,震驚。
要不是聖獸虛影,已經將蛇靈魂火的凶殘野性完全抹去,伏君這般亂來,定要付出慘痛的代價,便是奪取了對方的性命,他自己也會燒傷腦子,輕則癡呆,重則暴亡。也就是說,聖獸虛影,無形中幫了伏君一個大忙,他一接手,就是完全降服的異火,可以很輕鬆的全權掌控,省去了無數糅合煉化的時間。
朱紅火焰,極為凶猛,瞬間就將對方的身子,完全包裹,化為一片火海,任由其掙紮,費盡心思,都是無用,白白耗費氣力。被異火近距離燒身,對於金丹修士,是一個噩夢,他們的肉身,麵對蛇靈魂火,完全失去了強固,區區數秒,就融蛻了汗毛,燒化了皮膚,炙烤在血肉白骨山,散發出陣陣焦煙。
當然,此時此刻,少不了的,還有一股異樣的肉香,隻是那香味,讓人隱隱反胃。
被蛇靈魂火,完全吞噬,眼前這個金丹修士,命不久矣,即將奄奄一息。
如此場景,讓在場的其他金丹長老,目瞪口呆,紛紛對視,眼眸中全是驚詫和震駭。
一個金丹長老,須臾之間,就栽在了結丹修士手中,變化之快,使人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