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因“創世主”及眾神在另外一個世界的作為而存在,“創世主”及眾神則因吾的力量而在這個世界存在。吾賜予了“創世主”及眾神力量,但“創世主”及眾神也能以已存法則限製吾的力量,吾就是“幻之界”的法則、“幻之界”的法則就是吾。”
哇!這麼大尾!不趁機與他訂下契約那真是愧對白家列祖列宗!(我想認識作者的讀者們看到這裏應該會說:“你本名不是姓施嗎?你哪來的白家列祖列宗?”作者的回應:“歹勢喔!本公子曾祖父是姓白沒錯,隻不過我祖父過繼給我曾祖母的娘家,我的列祖列宗也是有姓白的。”)
“超越“創世主”的“渾沌之神”呀!請與卑微的我締下契約吧!”我的謙卑都讓我覺得肉麻,我還真是欺下媚上的標準小人呀!
“不行,吾所以之接見你隻因為對你身上的“萬法之源石”能量感到好奇,並不是要給你什麼好處•••再說依照眾神的法則,吾隻能與眾神締契約,吾不能直接借力於你。”
這個死餛飩居然拒絕我!?一些奇幻小說的主角不都是遇到神就會獲得極大好處的嗎?枉費我對他如此獻媚!看我剝奪他的“神格”!以後寫到這個死餛飩都用“它”來代替“他”!讓它知道作者是不能得罪的!哇哈哈哈哈!(小人得誌型笑法)
“相遇即是有緣,別那麼不通情理嘛•••那•••不然您是否可以讓我與非“另一世界生物分身”的高級神隻締契約呢?”還是不放棄的我,繼續努力著。不過,在得知有非人神隻存在後,我忽然不想要與任何跟我同樣是人所扮演的神隻締契約了,即使是微幻總裁。
“這倒可以,吾有幾個分身主神級神隻,直接受命於吾,為吾維持世界的秩序。他們分別為掌管“空間”、“時間”、“物質”及“能量”的神。既然汝在此,就順便幫他們取些好一點的名字吧!”
“那•••“空間之神”戴曼森、“時間之神”泰姆、“物質之神”瑪帝利歐、“能量之神”安奈吉•••”會寫小說的人取名字可不是蓋的。(看到這裏的讀者應該會想:“不過就把英文直譯嘛!得意個屁!”作者的回應:“這個•••您真英明•••比最偉大的餛飩神還要英明!”)
“四神選其一,這是吾所給汝之最大恩惠。”
這有點想是在挑選著包著四種不同餡料的“餛飩”,真令人難以取舍。“能量之神”安奈吉應該能夠幫我解決現在空有強大能量但無法直接施法的問題,畢竟他的能量應該跟我的差不多;“物質之神”瑪帝利歐可以使我在創師的領域之中直接取得最高的地位,因為如果能直接改變物質的屬性那我簡直就是創師之神了;“時間之神”泰姆操控時間的力量簡易就能讓我掌握天地萬物的生殺大權;而“空間之神”戴曼森操控空間之能更是會為我帶來極大的方便•••天呀!?我該選什麼呀!?
正當我在煩惱該如何決定時,原本四周空無一物的黑暗之中,出現了四尊擁有十二對翅膀的巨大神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