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僅相戀便可;如果兩個人長久的在一起,便唯有信任。
鍾詠儀第一次見林萱的男朋友是大一上期的期末,那天,林萱畫了很漂亮的妝,穿了一身大紅色的長裙,那種成熟溫婉的女人風情是鍾詠儀從來沒見過的,白瓷一般的肌膚被紅裙襯得越發的通透。林萱笑笑的挽著她的胳膊撒嬌要她陪著去見那個男人,鍾詠儀記得林萱曾告訴過她,她愛的那個男人是一個40多歲有家室的男人。
男人派了人來接林萱,個個西裝皮鞋大墨鏡,看著很有派頭。車市奧迪的,鍾詠儀也認不出是什麼型號,隻感覺挺大,座椅很舒適,至少比顏汀澤的車要好上很多。
“小嫂子,哥在小亂等著你呢,哥很想你。”開著的壯士突地回頭咧嘴一笑,驚得鍾詠儀嘴角一抽,林萱倒是見慣了。
“徐哥,少貧了,山那人我還不清楚,如果不是這次他有事來NJ順帶看我,估計非得等到我放假了。”林萱淡淡的說道,一邊對著鏡子補妝。林萱很少化妝,用金池的話來說,林萱化了妝才是毀了,沒化妝的林萱本身那種清水出芙蓉的感覺才會顯得特別。
小亂是NJ出名的酒吧,人不多,大都是年輕人,估計那個男人選在這是為了照顧林萱的感受,她們一行人到的時候那個男人還在談事,他把他們安排在了隔壁桌,鍾詠儀偷偷的打量著這個男人。男人不出老,雖然聽林萱說有40多,但是鍾詠儀看著卻是30出頭,男人身材很高大,應該有1米8,肩很寬,很厚重的感覺,五官並不出眾,至少不像林萱這般出眾,男人的眼睛很出彩,很黑,很大,很亮,很深邃,一眼望不到底,40多歲的男人臉上卻沒有一點滄桑感。男人穿著很講究,深銀灰色的西服,讓他顯得很挺拔,皮鞋擦得很亮,頭發用發膠梳到了後麵。手腕上出了一塊看著很名貴的表以外隻有一串佛珠,整個人看著很幹練,一點也不像是混社會的,倒真真的像是一個成功男士。
“怎麼樣,山是不是特別有男人味?”林萱支了支鍾詠儀的胳膊,在她的耳邊輕聲說道,眼睛卻是一眨也不眨的盯著男人。“他叫越山,我16歲就跟了他。”
“你眼光是不錯,隻是小萱,他畢竟是有家室的。”
“我知道。”林萱打斷鍾詠儀,“詠儀,你知道飛蛾為什麼會撲火麼?因為在它們眼中沒有什麼比火更重要。”鍾詠儀接不下去,隻能默默的聽著,她不知道林萱這樣對不對,但是她佩服林萱這樣的勇氣,至少他沒有。手機響了,鍾詠儀起身接起來,是顏汀澤。
“在哪?”電話傳來顏汀澤溫暖的聲音,雖然隻有兩個字,卻有著異樣的安心。
“和朋友在酒吧!怎麼了?”鍾詠儀將電話貼合耳朵輕聲問道。
“酒吧?我去找你。”
“亂世,你過來吧,我和林萱一起。”
“等我。”說完便掛了電話。鍾詠儀微愣了一下嘴角彎起了幸福的角度。
“看你那樣,顏主席給你打電話?”林萱小聲的嘲笑道。鍾詠儀卻不在意。
“嗯,他馬上過來找我們。”鍾詠儀將電話放回包裏,卻是在沒心情做別的什麼事,一心等著顏汀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