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北城的小型公交車上,白色的蘋果原裝耳機插在耳朵裏,放的是陳奕迅的《好久不見》。
最近我一直在聽這首歌,歌詞早已銘記在心。
聽著不斷傳進耳中的旋律,我的嘴巴張張合合,不停地跟著陳奕迅低沉的聲音暗念著歌詞。
“我來到,你的城市,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象著,沒我的日子,你是怎樣的孤獨……”
細細數來,這些天,我聽這首歌的次數不下幾十次,每天需要音樂的時候就反複聆聽這一首,從來沒有覺得厭煩過。這首歌好聽,但是真正將它變成我的習慣的,是一個我暗戀了三年的男生,叫魏亦城。
三年的時間,講真,不長,但是這三年來我充滿渴望、等待,在希望燃起之後又是無限的失望。即使是這樣,每天能夠看到他又何嚐不是一種快樂呢?
所以說,如果喜歡上了某個人,那就真的要認命。尤其,在這個人不喜歡你的時候。
現在因為父母工作的原由,我搬家了,和他分開了。不能每天都見到他了,本來就未曾和他接近過的距離,就又被拉開的更遠了。然而這首歌,卻能給我帶來一點隻有我一個人會去珍藏的回憶。
如今我可以看到的,有他的臉的照片,隻有一張。是初一那年朋友拍的,發到了班群裏。我看到裏麵有他,就保存了,一直留到現在。換了一次新手機,都沒有忘記要移進來。
照片裏他穿著那身幹淨整潔的校服,和他的朋友們笑著,原因都是一些男生的興趣愛好。我坐在他的斜後方,手裏拿著一本《平凡的世界》。我兩隻眼睛都盯著書看,但是我知道,我的餘光從未離開他的身影。初一的上半學期是我最高興的一年,因為我的座位一直在他周圍。雖然換座位是時常的事,但是卻令人驚訝的從未離他遠過。可也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近過。就像我們之間的關係一樣,不遠,不近。
我一下車,就看到鄭俏俏在那裏靜靜地等著我。她歪頭看向我的那一瞬間,一臉的驚喜:“眼睛!”
安目,我的大名,平安的安,眼目的目,朋友都喜歡叫我眼睛。
她說人如其名,這就是為什麼我的眼睛好看。
我們兩個肩並肩走進校園,鄭俏俏看到一群男生走過的時候,突然拉住了我的胳膊:“眼睛你看,快看啊!”
我慢慢悠悠不緊不慢地抬起頭,“嗯?怎麼了?”
“高燁文!那是高燁文!”
“哦,高燁文啊。”我淡淡地說了一句,畢竟心中已經有了他,起點高,所以即使前麵整合夥伴們談笑風生的男生樣貌不錯,但依然不在我的選擇範圍內。
高燁文無意中回頭看了我們一眼,目光掃到我的時候,嘴角劃過一絲難以察覺的笑。
鄭俏俏緊緊地抓著我,依然直直地盯著那群人:“哎呀,我要是能和他做同桌就好了。”
我心中微微一陣痛,他曾經離我很近,但從未和我做過同桌。如果做過,也許,他就能夠注意到我了吧?
可是同桌這種東西,可遇不可求,都是上天安排的。
然而有些東西,你想要的時候它和你差千丈遠,而當你不想要的時候,它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