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提到,心靈異能的增幅效果很不錯,這會給人一種錯覺,就是有了增幅就有了一切。但實際並非如此,增幅的局限性很明顯。
首先,每個心靈異能都有自己的增幅方式,如上篇裏舉的幾個例子,但並不是所有的超能效果都可以通過增幅來完成,而且也不是所有的心靈異能都可以增幅。最重要的是,接下來將要說到的超能專長,其精神力消耗的性價比是遠超過增幅的。
要講明白超能專長,首先必須講明白聚精會神。
如果按照D&D規則慣例翻譯的話,聚精會神應該翻譯成靈能專攻。在D&D規則中,各類武器有自己的武器專攻以提高武器命中,各學派法術也有法術專攻以提高法術豁免,但3.5規則中的靈能專攻與它們都不盡相同,它是一種特殊的可消耗的資源,當顯能者還有1點或更多的精神力,通過DC20的專注檢定就能得到它。我覺得翻譯成“聚精會神”,或者“抱元守一”更合適一點兒。
平白描述很乏味,還是舉例子吧。
譬如,現在有一個12級的心靈術士,打算同時使用靈能增遠和靈能極效兩個超能專長來強化他的能量球,去命中一個2000英尺外的目標(隻是舉例而已),那麼他首先需要通過20的專注檢定,使自己達到聚精會神的狀態。然後他才可以把靈能增遠和靈能極效兩個專長附加在他的能量球上,這需要除正常靈能消耗外再額外支付4個精神力點(靈能增遠無消耗,靈能極效需額外消耗4點精神力)。當他射出這個增遠極效能量球之後,聚精會神就被消耗掉了,如果他還想再度超能顯現第二個靈能,就得重新聚精會神。
這就是聚精會神在超能中的作用。
完成聚精會神不需要消耗精神力點,但卻需要時間——這是個整輪動作,而且如果他此時處於某個敵人的攻擊範圍,借機攻擊會光顧他。從此可以看出,靈能超能要比施法者超魔來的遲緩。即便在專注等級達到10以後,顯能者學習靈能冥想的專長,完成聚精會神仍需要消耗一個移動動作。
從剛才那個例子還可以看到,當一個顯能者附加超能專長到心靈異能上,會額外支付一定的精神力。心靈異能及其增幅所消耗的精神力,與附加超能專長所支付的精神力之合,不能超過顯能者的顯能等級。
譬如,還是這個12級的心靈術士,打算超能增幅的消散之觸去對付他的敵人。他總共在這個心靈異能上投入12點精神力。
消散之觸(DissipatingTouch)
心靈傳送係(傳送)
等級:心靈術士/狂念者1、心靈武士1
異象:聽覺、視覺
顯能時間:單動作
距離:接觸
目標:接觸到的生物或物體
持續時間:立即
豁免檢定:無
異能抗力:可(物體)
靈能點:1
你的碰觸可使對手或物品的表麵材料破碎,將它的一小部分送至遠方。此效果具有破壞性。因此,若你近戰接觸攻擊成功將造成1d6傷害。
增幅:每額外支付1點精神力,本異能的傷害增加1d6。
那麼,如果這個心靈術士隻是單靠投入精神力增幅的話,那麼他的消散之觸可以額外投入11點精神力,達到12d6的增幅最高傷害。但他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來強化這個靈能:投入9點精神力增幅到10d6,然後又支付2點精神力用靈能強效來超能,造成的傷害結果就是15d6了。
這隻是個簡單的例子做下類比,用來說明超能專長的效率自有其可取之處。實際上無論是超能專長還是簡單增幅,其所能達到的效果都要比單純堆傷害多得多。
靈能超能,要比法術超魔來的遲緩些,所以出於變相補償,3.5規則對一些超能專長在精神力消耗上稍微照顧了一點點。
為了說明這一點,下麵同樣做個簡單類比,排除一些職業特性或專長的效果。
首先,以靈能對比法術的話。顯現1級靈能消耗精神力點1,2級靈能消耗精神力點3,這樣累計增加,到9級靈能消耗的精神力是17,平均額外消耗2個精神力點相當於提高1級法術位。
那麼我們對比超能(魔)專長:靈能增遠不額外消耗精神力點,對比法術增遠卻需要占用比原法術高1級的法術位。提高二分之一效果的靈能強效專長額外消耗2點精神力,等同於比原靈能高1級的靈能,而法術強效卻需要占用比原法術高2級的法術位。靈能極效額外消耗4點精神力,而法術極效卻需要占用比原法術高3級的法術位。諸如此類。
未完
????唯一正版《吞噬星空》五一專區IPAD月票十億起點幣等你拿!http://tsxk.qid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