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張誌剛有沒有精神病呢?張翠芹有探視權嗎?醫院有權不讓張誌剛出院嗎?圍繞著這些問題,編輯部成員展開了行動。
編輯部在行動
“編輯部在維權”欄目律師團的趙剛律師說,從1985年啟動《精神衛生法》立法工作算起,到2012年終獲通過,《精神衛生法》整整走過了27個年頭,終於在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
《精神衛生法》明確了非自願醫療的概念、標準和程序等,以此解決兩個問題:第一,當事人是否有精神病;第二,當事人的精神病是否嚴重到必須強製住院。
“被精神病”包括兩種:一種是正常人被誤診為精神病;另一種則是有些患者的確是精神病,但不發病期間被強製進入精神病院治療。其背後或有某種政治壓力的影子,或有家屬幹涉患者自由的文化傳統,但根源在於不合理的精神病收治製度。
所以,張誌剛的這種情況不屬於強製收治的範圍,其子女和醫院更沒有權利不讓人來探望她。
小編找到了張誌剛老人入住醫院的負責人和張誌剛老人的兒女,告訴他們強製老人入院和阻礙他人探視是違反《精神衛生法》法律規定的。
張誌剛的兒女解釋說,自從母親去世後,父親十分抑鬱,平時工作忙,也沒有時間照顧他,所以才把父親送進了醫院。
醫院的負責人說,像這種情況很多,兒女工作忙,又不放心老人獨自在家,病情雖然不是很嚴重,但也可以申請入院,我們不光給患者治病,還有一個對患者監督的責任。
雖然他們有著種種說辭,但是這些也都在見到張誌剛老人後,不攻自破了。老人頭腦很清醒,像張翠芹說的那樣,張誌剛並不想住在醫院裏。精神病方麵的專家對張誌剛老人的病又進行了確診。診斷證明,老人並沒有什麼病,起先診斷的偏執性精神病也是不正確的。其實,隻不過是年近90歲的張誌剛老人,有點糊塗了而已。
張誌剛老人出院了,在妹妹張翠芹的照顧下,兩兄妹生活得很好。至於張誌剛老人的那些兒女們,已然沒有了消息。張翠芹不想再替哥哥追究什麼了,她隻希望哥哥在有生之年能夠平平安安地生活。
@精神科醫師:在強製送醫時期,會出現一些“被精神病”的情況。比如張誌剛老人事件;再比如夫妻分割財產,一方就說另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直接將對方強製送醫,趁著對方在醫院檢查期間,將財產轉移完畢,造成一係列後果。當自願原則出現了之後,就不會再出現這樣的問題。
@網友黑桃A 新出台的《精神衛生法》的背景與幾年前出現的監獄裏躲貓貓,被自殺,被上吊實質都是司法管理不嚴執法人員濫用權力的表現,精神病的鑒定隻有有專業醫師的參與並規定其相應應承擔的責任才能有效防止被精神病悲劇的重演,這部法的貫徹實施究竟能否真正起到製約作用還有待實踐檢驗。
@律師黃雪濤 這部法律讓大家明白了,患者個人權利是一種法律權利,而不該由醫生或是家屬或是其他相關單位單方掌控。
小編提醒
《精神衛生法》的出台終結了“被精神病”,這無疑是一件好事,像張誌剛老人這種現象漸漸地減少了,但這並不說明患了精神病,想住院就住院,不想住院就能不住院。
如果病人患有嚴重精神障礙,且傷害自己,甚至傷害別人,醫院就有權強製入院。相反,病人就算患有嚴重精神障礙,但他沒有傷害他人,也沒有自傷,就不應該強製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