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胡斐與苗人鳳天王山之戰的博弈論分析(2 / 2)

看過小說的人都知道苗人鳳這時已經發招,胡斐在這一刀劈不劈無法做出選擇。我們假定這個過程為序貫博弈。A代表胡斐,B代表苗人鳳。在第一個階段A選擇“劈”或者“不劈”。第二階段B先觀察A的選擇然後在選擇自己的那一招“使全”或者“不使全”。表1所示就是這個博弈的收益矩陣。

對A,B收益的說明:定義的收益大小隻是為了比較方便。A有兩個選擇“劈”或者“不劈”,B 也有兩個選擇“使全”或者“不使全”。1,“劈”,“不使全”。A的收益為-5(因為無法再見苗若蘭,生不如死),B的收益是-3(失去生命)。2,“不劈”“使全”,A的收益為-3(失去生命),B的收益為-5(已猜知A與胡一刀有極大淵源,殺死A也會生不如死)。3,“劈”“使全”,A的收益為-2.5,B的收益為-2(B的武功比A高點,勝算更大)。4,“不劈”“不使全”,A的收益為-1,B的收益為-1(兩人掉下山崖而死,不用承受殺死對方的心理負擔)。

從收益矩陣看這個博弈有兩個納什均衡:(劈,使全)和(不劈,不使全)。但是,我們將在下麵說明,這兩個均衡中的一個實際上是不合理的。

這個博弈的擴展形式—— 一種能顯示選擇次序的表達博弈的方式。假設A已經做出了選擇。如果A的選擇是“劈”,A 的收益就是-2.5 。如果A的選擇是“不劈”,那麼他的收益就是-1 。因此,A的明智選擇是“不劈”。 同理,B的最優選擇是“不使全”,此時B的收益為-1。於是這個博弈的均衡選擇是(不劈,不使全),最終A得到的收益是-1,B得到的收益是-1 。

四、結論

金老先生說,“在我自己心中,曾想過七八種不同的結局,有時想想各種不同的結局,那也是一項享受。”但是從經濟學的角度,按照博弈論的分析方法來說,明智的胡斐不會劈下那一刀,苗人鳳也不會把那一招使全了把胡斐殺死。苗若蘭等到的三種結果中:要麼父親死,要麼愛人死,要麼二人都死。隻有一種結果最可能發生,那就是兩個人都死。經濟學的前提假設是每個人都是理性的,因此按照經濟學理論得出結果也是廣大讀者最不願意看到的悲劇的理性結局。但這並不妨礙我們每個人心中存在的那個完美大團圓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