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地下室以及基礎設計
1)本工程的地下室為1層,地下室一層頂板作為結構的嵌固層。鑒於本工程的地下室結構超長,經過方案對比分析,地下室頂板采用預應力無梁樓蓋,采取這種樓蓋類型,不僅可以有效地解決地下室超長結構帶來混凝土的收縮裂縫問題,同時還可以在地下室層高不變的情況下有效地減小地下室的開挖深度;
2)鑒於本工程的設計抗浮水位標高為12.2m,地下室底板底標高為7.8m,同時對結構的地下室底板進行抗浮計算,計算結果為本地下室底板的水浮力荷載標準值為64kN/m2,而本結構的地下室部分結構自重約為30kN/m2,顯然地下室結構的自重小於水浮力,因此,需要對本結構的地下室底板進行抗浮設計。經比較,最終本結構的地下室底板的抗浮設計采取抗浮錨杆,可有效地滿足地下室底板的抗浮要求;
3)高層基礎根據地質資料結合高層本身的結構荷載特點,經與甲方及地勘單位協商采用大直徑人工挖孔樁基礎,在基礎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保證施工安全和樁孔成樁質量。采用中等風化泥岩為持力層。樁端承載力特征值qpa>2 000kPa。地下室側壁采用鋼筋混凝土擋土牆擋土。樁基采用大直徑人工挖孔樁基礎,樁端持力層為中風化泥岩,進入持力層深度>1倍樁徑。
3 結構計算分析
由於本工程塔樓數為4棟,為多塔樓大底盤結構類型,對該結構進行有限元分析時選用SATWE(結構空間有限元分析設計軟件)和PMSAP(複雜結構空間分析設計軟件)兩個有限元程序進行計算分析比較,同時還選取彈性時程分析結果對其計算結果進行比較;另外采用ETABS有限元軟件對該多塔樓大底盤結構進行彈塑性分析。經過對該多塔樓大底盤結構進行彈塑性分析驗算後,計算結果表明該結構需求最大層間位移角為1/232,滿足規範要求。
通過對該多塔樓大底盤結構進行計算分析,分析結果表明在小震作用下,本多塔樓大底盤結構的各受力構件的抗震承載力以及各樓層的最大位移比均滿足規範要求;高層結構層間最大位移與層高之比滿足規範要求,結構構件尚處於彈性狀態;在大地震下,薄弱處的各受力構件均未出現屈服現象,結構的最大層間位移角為1/232。另外對本結構的重要受力構件采取細部構造措施,各受力構件的構造均滿足高延性要求,而且各受力構件均無出現超筋超限情況;樓層抗剪承載力比值滿足規範要求。綜上所述,本多塔樓大底盤結構在小震、中震、大震作用下,1、2、3、4號塔樓的結構計算結果均滿足規範要求,其受力性能均滿足設計的預期性能目標和滿足規範要求,所采取的結構設計以及構造措施是可行的。
4 結論
本文將結合某多塔樓大底盤結構工程實例,結合該大底盤結構特點,對該多塔樓大底盤結構設計時的主體結構設計,以及基礎設計等進行深入分析探討,提出相應的結構設計技術措施,同時指出對於多塔樓大底盤結構來說,其裙房的屋頂樓板是設計重點。另外,采取有限元軟件對該結構進行計算分析,分析結果表明該工程所采取的設計技術措施能有效地保證該結構的安全性,可為類似工程提供借鑒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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