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過一些小說,按道理說原本這些話應該是在故事前的序裏麵交代的,但考慮到這個故事很難成書,於是就順帶在這裏交代了。我希望讀到這個故事的朋友不要嫌我廢話,或許我就是因為廢話太多才想要寫故事的。我盡可能用簡短的語言說這個故事,盡可能地做到不羅嗦,盡量不用大堆話繞來繞去說一個小事,還裝作很陶醉的樣子。廢話了那麼多,現在就讓我們開始阿德的故事吧。
我與阿德相識,是在我上大二的時候。那時他經一個朋友地幫忙,被介紹來我們學校食堂二樓當一個燴麵師傅。那時他二十二歲,我二十歲。我們第一次見麵是在籃球場上。當時我與他鬧一點矛盾,他在防守我時肘擊了我的臉,於是我們惡語相向。他說我******就是個軟包,碰一點就說犯規。他說他能在三分鍾內就以五個球打爆我,於是我倆就單挑。最後他為自己的狂言付出了代價。他不僅沒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打敗我,反而被我搶先進五個球打敗了。周圍的人給了他一陣噓聲,他撇著嘴走了。我提醒他下次再誇口時先照照鏡子,免得再被別人扇耳光。他讓我等著瞧。我們的第一次會麵就以這樣的一種情況出現的。
我們的第二次會麵,也是在籃球場上。他當時又向我提出單挑,他說上一次是我僥幸贏了他,這一次我可得拜拜老天了。於是,我輕蔑地把皮球扔給他,讓他先進攻。三分鍾後,他還是為自己的狂言付出了代價,在人們無盡地嘲諷中離去。不過,盡管已經被我打敗了兩次,但我發現這並沒有壓製住他的那骨傲氣,我猜想他還會向我提出單挑的。
不出我所料,一個月後,我們又在球場上見麵了。他還是那中狂妄的神氣,又揚言說這次一定能打敗我。他還說這次要增加賭注,然後從口袋裏掏出五十塊錢,說要是我贏了就拿走,輸了的話就掏出五十塊錢。我還是還以嘲笑,說我接受,然後把皮球扔給他。但這次他的驕傲打敗了我,而且把我打得很慘,我一個球也沒進。他用勝利贏得了觀眾的尊重。當他在肆無忌憚地宣泄他的狂妄,展示他的勝利時,那真是把我侮辱到家了。我想上去揍那個狂妄的家夥一頓,但被同學攔住了。這一頓羞辱,一直把我氣得一個星期才罷休。
就像他這樣的一個草種,這樣的一個狂妄至極的人,我怎麼也想象不到後來竟會與他結為朋友。我從沒想到人生真會有這樣的戲劇性。但它真是確確實實的發生了。
那是在我大二下學期的某一天,具體是哪一天我記不清楚了,一個機會使我們產生了友誼。那天他在工作時被燙傷,向老板請假,並向老板拿點錢去治療一下。但由於當時吃麵的學生很多,老板怕他這一去會損失很多錢,於是不肯給假。我當時在場,正等著他給我做的燴麵。說實話,他做的燴麵真是******好吃,以至於我不喜歡他,但還是想去吃他家做的燴麵。當時那鍋滾燙的湯水把他的左手和雙腳都澆到了,左手明顯有塊狀的傷痕,我看見他左手端著碗時都是抖著的。我實在看不下去,於是對那個狠心的老板說:
“老板!你趕緊讓他去校醫務室治療一下,難道你沒看見被燙傷的多麼嚴重麼?”
老板,阿德以及我周圍的學生聽到我的大吼,都被怔住了,一時寂靜無聲。幾秒鍾後,那個臉大皮嫩的老板才反應過來,說:
“你管什麼?這是我的員工!”
“正因為他是你的員工,所以你才有責任確保他的安全。現在他都被燙傷成這樣了,你還強迫他繼續工作,你這樣做將會承擔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