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總的茶還沒有沏好,小麗的電話就打過來了合同已經修改完畢,李良剛剛簽字。
讓吳總震驚的是,李良做出了巨大的讓步,在小麗的反複勸說下,他還是同意修改了解約條款。
具體改動如下:
1、去掉了強調“隻要五大聯賽俱樂部的邀請”就可以解約的條款,置換為“隻要有五大聯賽俱樂部提高新的工作合同,即按照通常解約做法激活本條款”。
2、李良的和俱樂部的工作合同金額維持不變。
3、合同中加入了詳細的二次轉會分成條款:首先,李良在新俱樂部出場時間達到一半的以上的場次以後,對方需要追加支付50萬(單位歐元,下同)。
其次,發生二次轉會時,如果金額超過100萬,海城颶風俱樂部將會得到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二十;超過300萬的部分,分成比例為百分之五十。
吳總聽完小麗的彙報,心中百感交集。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他沒想到李良願意做出這麼巨大的讓步,實際上就等同於寧願自掏腰包買斷合同一樣。
而且,如果今後他真的取得成功的話,海城颶風也能獲得巨大的收益。
這麼一份合同如果被公布的話,對海城颶風的形象將會有著極大的提升,可以說一舉多得,唯一沒有得到受益的就隻有李良了。吳總下定了決心,一定要好好補償李良。
他不動聲色,把沏好的茶端到了亞當斯麵前,問道:“亞當斯先生,你來找我有事嗎?”
基地這邊,小麗的辦公室裏,李良起身問道:“我可以走了嗎?”
小麗還有些回不過神來,但她至少明白了一點,李良是自己遇到的球員裏麵最特別的一個。
剛才的談判裏,小麗告訴李良,通常的解約作法是對方應買斷李良剩餘的合同,就是付出剩餘合同的總金額。
這一部分資金在法律上先被視作是李良自己的收入,然後應經過李良交給海城颶風俱樂部。
比如解約金是100萬,假如稅率為30%,那麼對方至少還要支付李良應該繳納的稅款需要共支付143萬才能激活解約條款。
小麗猶豫了一會兒,還是坦率的告訴李良,這裏麵有一個平衡:李良的工資收入越高,解約金也就會越高。
按照李良現在的B級合同,解約金最多可以達到54萬。
然後小麗告訴李良,俱樂部決定,如果他同意修改解約條款,將會把他的合同升為A級年收入60萬起!
小麗還暗示李良,對於他去試訓的想法,吳總非常支持。
之所以要修改合同,一是為了維護李良應得的利益;二是為了通過這份嚴謹的合同,彰顯海城颶風俱樂部的對外形象。
而在實際操作中,俱樂部將保證,絕對不會對李良試訓、以及未來轉會設置任何障礙,相反還會做出相當的讓步,以成全他的願望!
話說到這個地步,就是石頭腦袋也聽明白了,隻要李良同意小麗的條件,他的收入馬上就會大幅度的提升!
但是讓小麗覺得不可思議的是,談判到最後李良都沒有接受俱樂部漲薪的提議,隻是同意修改解約條款,然後堅持加入二次轉會分成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