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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職務發明所有權改革激發科技創新創業的活力

本期聚焦

2013年我國共受理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專利申請237.7萬件,其中職務發明申請比重達到81%;授權三種專利共計131.3萬件,其中發明專利授權20.8萬件,PCT國際申請數量達到22924件,位居世界第三。

我國三種專利申請量已連續多年居世界第一,但是專利總體水平還不高,專利對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支撐力度還不夠。科研機構和高校的專利實施率和產業化率處於較低水平,2011年全國專利調查數據顯示,全國授權專利實施率為70%,其中企業84.9%,高校25.5%,科研單位57.6%,個人56.5%,授權專利的總體產業化率為28.7%,其中企業39.9%,高校0.9%,科研單位7.7%,個人17.9%。

為了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特別是將高校、科研單位科技人力資源規模優勢和創新創業潛力發揮出來,以改革釋放創新活力,提高我國科技創新投入效率,推進職務發明所有權改革勢在必行。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職務發明是指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職務發明的申請專利權屬於該單位。

我國專利法對職務發明的定義中,還沒有對職務發明人的地位和作用給予足夠的重視,直接導致兩個方麵的問題:

一是由於對發明人的激勵不足,發明人發明創造的動力較弱,投入的大量人才和智力資本效率不高;

二是發明人沒有職務發明專利的所有權,或從事職務發明獲得獎勵不足,並且不對成果的創新性和質量負責,從而導致大量低質量專利的產生,這從我國專利的實施率和產業化率較低就可以看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深化科技體製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強調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製,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究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

這是探索職務發明所有權改革的基本遵循。探索建立以職務發明人優先為主兼顧單位利益為輔的職務發明製度,不但能夠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通過預期市場收益刺激,最大限度激發發明人的主觀能動性,提高專利成果的實施、產業化效率;而且能夠激發發明人甚至全社會持久的創新熱情,使原本非功利的、偶然的創新活動獲得持續的動力,同時強化了科研人員和社會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自覺性。

《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