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逃難和躲貓貓(1 / 2)

一個人做錯事,要勇於承認錯誤,除非沒人發現。當然,很正義的人,就算沒人發現,也會承認自己那些錯誤。

一個家的人做錯事,誰來承擔錯誤的後果?是全家人?還是頂梁柱?或者年紀最大的?如果這是相愛的一家,自然是犯錯者承擔錯誤,家人共同承擔;而一個分離的家,沒有為了掩蓋錯誤被發現而犯下更大的錯,就算是好了。

一個企業做錯事,誰來負責?一個國家做錯事,誰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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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正,出生於1933年,家庭不算貧困,跟那年代的其他人一樣,多子多孫。

在那時期,雖然是屬於戰亂年代,在廉正的周圍,卻是有過一段相對和平的時間。上完幼稚園,上過私塾,然後……

戰火波及,家裏的老人,做出全家逃難的決定。

在那段逃難的日子裏,廉正經曆了很多和平年代經曆不到的事。看到路邊有一群人圍著遺體在哭,那哭聲很絕望。夜晚聽到有人在求救,求救聲漸弱,隔天偶爾會看到在無人的角落多出了不著片縷的女子,雙眼失神地蹲著或趴著。有時候還看到一些人圍著殘體吃飯,待想細看,會有大人遮住眼睛不讓看。

有一天,廉正從一個自稱躲在蘇州廟裏逃過一劫,等rb兵離開後,才敢逃離的殘疾人口中,得知了一件事。她四肢全斷,麵貌被毀,隻能靠著下巴,一點一點的前進。一路上,有遇到好心人,就照顧她一段時間。沒人照顧,她就吃草喝雨水。

她說,那群rb兵,見人就殺,最後將連她在內的一些女子,集中在廟裏麵。rb兵,不讓她們穿衣服,供他們日夜“享受”!她是第一個站出來反抗的,然後被打斷了雙手,後來踢傷了一位士兵,雙腿也被打折了。之後rb兵玩膩了她,便將她丟在一邊自生自滅。而她是靠著其他女子的照顧和掩護,後來才躲過rb兵的機槍掃射。

她的命,已經不再是屬於自己一個人的了。為了讓更多的人,知道這個真相,她要活著!隻要還能說話,隻要還能動,她就要告訴那些不知道的人。

廉正:“阿姨,你為什麼要用下巴走路?”

她:“因為,我手腳都不能用了。”

廉正:“你手腳為什麼不能用呢?”

她:“被壞人打斷了。”

廉正:“壞人為什麼要打斷你的手腳?”

她:“因為,我不聽話,壞人就打斷了我的手;後來我踢傷了壞人,壞人就打斷了我的腳。”

廉正:“那你為什麼不聽話呢?”

她:“因為我覺得,那些事是錯的,我不想做錯事,然後自不量力的反抗了。”

廉正:“什麼是自不量力?”

她:“你可以用拳頭打碎石頭嗎?”

廉正:“不能。”

她:“那如果你非要打碎石頭,那就是自不量力。”

廉正:“喔,那你後悔嗎?”

她:“不後悔。”

廉正:“為什麼?打石頭很疼的,我就後悔過。”

她:“你怕不怕老鼠?”

廉正:“不怕。”

她:“你如果看到老鼠要咬嬰兒,你會趕老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