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這堆東西,與其說是屍體,不如說是肉餡。
這堆從絞肉機裏出來的東西在地上均勻地噴了一個直徑三米的圓,裏麵兒甚至沒有比牙齒更大的碎屑!再加上昨夜剛下過雨,肉餡被雨水衝散,周圍是褐紅色的一片,假如林森能從這堆肉餡裏看出這個生物的死因,他簡直成神了!
總之以這種殘骸量,肯定是有什麼生物死了,但單憑肉眼根本無法判定這是人的屍體還是一條狗的屍體。
有一個警察走上來,拍拍林森的肩膀:“這小子天生不著調,你別和他一般見識。”
經過邱健清和胡天的培養,林森現在對這類玩笑的免疫力已經相當高了。他打開茶杯,喝了一口水,然後搖晃著寫著安康醫院字樣的水杯對身後的警察招了招手:“把箱子拿上來,先采集血樣化驗一下這是不是人類吧。”
林森打開箱子,拿出一根棉簽,往肉餡裏蘸了一下,這個時候,肉餡之中忽然有一點閃光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用棉簽撥了一下那點閃光,隻見一種金屬質地的東西從肉餡裏露出了原貌——那是一個形狀很古怪的鋼片,大約有一隻小指那麼長,上麵整齊地打著五個孔,因為被不知什麼機器暴力碾壓過,這段鋼片已經扭曲成了圓形,然而林森依舊一眼就認出了它的用途,這是一隻骨折後用來固定骨骼的鋼板。
他定了定精神,重新審視起這對肉餡。
本地也有寵物醫院,當然也存在給動物做骨折手術的醫生,但如果是動物屍體的話,這堆肉餡裏應該存在毛發一類的東西,然而目之可及的範圍之內沒有任何毛發,林森的心裏升起一股悚然的感覺。
這堆肉餡被人發現完全是因為幾個年輕人突發奇想而已,按照這堆肉餡的細膩程度,再過上十天半個月,這堆東西就會和塵土混合在一起,再也看不出任何血肉的形狀,那個時候即便有人發現了也不會聯想到死亡。
這實在是個拋屍的好地方,也實在是一種拋屍的好方法。
林森從工具箱裏拿出了人血紅蛋白測試盒,五分鍾之後測試結果就出來了,測試區出現了色帶,結果呈現陽性,這的確是人血!
邱健清深吸一口氣,向眾人亮了亮測試紙:“正式立案吧,這是人的屍體。”
林森將試紙封存保存好,再次看了看肉餡。他後退一步,小心的吩咐:“我要把這裏所有的肉餡都鏟起來,裝好帶回局裏。”
聽到他說的話,技術科的同事先上前一步,從各個角度記錄下案發現場的原貌,給每一個細節都留下了照片,然後才允許他上前處理肉餡。
林森拿出了一堆小袋子,仔細地收集起地上的肉餡,把它們一一標上序號,裝進了自己的箱子。在收集肉餡的過程之中,他陸續發現了四顆完整的牙齒,這四顆牙齒磨損程度相當,顏色相當,應該來自於同一個人。等他把肉餡收集好,便交待其他的警察拎回車裏。
他翻出隔離帶,心底升起一種異樣的感覺,雖然見過太多血肉模糊的屍體,但這一次他感覺犯罪分子實在有些過分了,他們對待屍體的方式,仿佛它已經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牲畜。
這樣思考著,林森走到了深坑上方,因為心神不定的緣故,他腳下打個趔趄,差點摔倒,幸虧一手撐住了地麵才站穩。然而有什麼尖銳的東西硌疼了他的掌心,林森抬起戴著手套的手看了一眼,發現一枚白色的碎屑沾在了手套上。
林森小心地摘下這枚碎屑,這東西無論從質地還是質量上看,怎麼看都像是骨骼。然而他剛剛從坑底走上來的時候,很確信自己的手套上沒有沾上肉餡裏的東西,那麼這個東西是從哪兒來的?
林森蹲下了身,仔細分辨著,地下的塵土裏果然有三三兩兩的骨骼碎屑,隻是這些骨骼碎屑被粉碎得非常徹底,再經過歲月的風化已經變成了灰褐色,完全和石子塵土融為一體,如果不是他意外摔跤,就算踩著這堆東西走過去,都不會意識到這些東西是骨渣。他就這蹲下的姿勢轉了一圈兒,恍然意識到骨骼碎屑隻出現在方圓三米左右的位置,同樣也是一個圓!
和下麵的肉餡兒一樣,也是一個圓,隻是時間比它更久!
不妙的預感湧上心頭,林森起身大喊:“所有人站在原地不要走動!不要翻動泥土!”
眾人聽見他大驚失色的呼喊聲,紛紛站在了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