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眾議“慈善法”(1 / 1)

2014年11月27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是我國慈善領域第一個以國務院名義印發的規範性、綱領性文件。12月21日,慈善法民間版本研討會在京召開,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社科院法學所等六家研究機構提供五份民間慈善立法建議稿,業界、學界專家代表等參與討論。慈善立法,要不要立,怎麼立,又有何意義?各方態度鮮明,對此展開激烈爭論。

“我對於《慈善法》興趣不高,表現消極被動。”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大潑冷水,據他研判,現在連一些基本問題、初級問題甚至可以說是過時問題都還沒有討論清楚,出台《慈善法》顯得有些倉促。對此,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馬劍銀博士並不認可,他認為慈善立法有著重要功能,是對慈善底線負責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