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隻能進一個人,還是可以進很多人?”
“呃……”
按照史蒂夫的原意,那肯定是隻能進一個人的,但秦既然這麼問,那就明他想要不限製入場人數的終生免費入場券。
“不限製人數。”史蒂夫考慮了下,最後這麼道,完又補充道,“不過,不能用於商業用途,不用借機謀取利益。否則的話,我們有權將其收回。”
一張不限製人數的入場券,秦完全可以利用其賺錢——在星光樂園門口以較低價格帶人入內。
甚至,因為不記名的緣故,他都無須親自操作。
“沒問題!”秦葉爽快地答應道。
用這張入場券賺錢?
多l啊!
聽到他的話,史蒂夫鬆了口氣。
既然如此,那麼秦頂多就是把入場券給親朋好友用一用。
這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這麼吧,就算是讓二十個人終生免費玩,又能有多少損失呢?
啥?!你損失了他們原本應該付出的門票費用?
你特麼一定在逗我!
你確定如果沒有這張免費入場券,他們會來星光樂園?!會一而再,再而三地來星光樂園?!
這個所謂的“他們原本應該付出的門票費用”水分太大了!
應該用另外一樣東西衡量損失——成本。
準確來是邊際成本——多放一個人入內會增加多少成本。
這玩意就很低了,因為遊樂園的成本很多都是沉沒成本,比如電費,多放一個人進去不會使其增加,少放一個人進去不會使其減少。
另外,同一個遊樂園,一般人玩個幾次就會膩了,不可能隔三岔五地來。
最後就是,星光樂園裏很多高人氣、百玩不厭的遊樂設施都是另行收費的,不包括在門票內,吃的喝的也要花錢買,不定最後遊樂園反而還能稍微賺點呢!
故而,在史蒂夫看來,秦把入場券給親朋好友使用沒什麼關係,因為星光樂園原本就未必賺得到這些人的錢。
但他如果拿來賺錢,比方在門口以較低價格帶人入內,那星光樂園的損失就很大了。
它明確地損失了這些人的門票收入,因為他們原本會購票入內。
所幸,秦親口了不會用於商業用途,而且雙方還作了“如有違反,則收回入場券”的約定。
當然,這一點,他還會寫在終生免費入場券的注意事項裏,以免出現意外。
不過,直覺告訴他,秦應該不會拿入場券賺錢。
不記名,應該是為了借給親朋好友用。
不限製人數,應該是為了帶人進去時可以省幾張門票。上一次,他不就帶著三個人一起來的星光樂園嗎?
“意外的是個貪便宜的人啊!”史蒂夫笑了笑,在心裏暗道。
不過,秦是怎樣一個人,他無所謂,隻要《愛麗絲夢遊仙境》能撤下來就好。
事情談妥,掛斷電話。
史蒂夫叫了個人,將《愛麗絲夢遊仙境》撤了下來。
“好,問題解決。”做完這些,史蒂夫鬆了口氣。
隻是……真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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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跟編輯談了下,確定本書要安慰上架了(就是不會有大推薦,沒有了曝光度,收藏也就那樣了),確定撲街了。
想睡覺了,欠一更,周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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