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最後的結局(2)完結篇(2 / 3)

魯擎蒼拿起手機撥打了一個他不願意撥打的號碼,“李泉,是我,他跑了,幫我找到他,不是公事,是私人的名義求你幫幫我。”

魯擎蒼從未想過自己有一天會主動給李泉打電話,不但給他打電話,還求他幫他,隻是遇到古藤這件事情,他能求的隻有李泉。

魯擎蒼不相信古藤會輸給自己的一個人格,他對古藤太過於了解,即便是身處險境他也一定會找到逃生的辦法,雖然現在出現在古藤身體中的是另一個人,但是他依舊相信古藤並沒有死,一定在某一個地方躲起來,等待著再次出現。

而現在他要做的就是找到古藤的身體,他必須要保護好古藤的身體,不能讓那個人為所欲為。

(民宿的真相)

原來在民宿中,古藤、王奕愷和張昊宇三人在爭奪手槍的時候,不知道怎麼回事手槍到了張昊宇的手中,張昊宇拿著手槍對準王奕愷的腦袋毫不猶豫的扣下了扳機。

古藤不敢相信的看著張昊宇,他根本沒有必要殺了王奕愷,因為這件事情還有很多疑點沒有解開,他需要問清楚。

張昊宇看著倒在地上已經死去的王奕愷說道:“他殺了那麼多的人,死有餘辜。”

“可是他說了並沒有殺人啊?”古藤說道。

張昊宇沒有想到古藤在看到王奕愷的東西之後他依舊是不相信王奕愷凶手的身份,“他說你就相信?”

古藤和張昊宇所說的並是不是同一回事,“不是說我相不相信的問題,而是證據,我是一個警察需要證據,在沒有證據說明他是凶手之前我們不能殺了他。”

“這一箱子的東西不是證據嗎?”

“這隻能是間接證據,不能證明這些人就是他殺的。”古藤心想張昊宇隻是一個初中生,對法律這一塊也許並不是很懂,他之後會慢慢跟他講。

“你不相信我說的話?”張昊宇見古藤不相信他,生氣的將手中的箱子扔了出去,而就在張昊宇將箱子扔出去的時候,古藤看到了他左手手臂上的刺青。

那個刺青他見過,那是他在清道夫被抓的時候見到過,因為古藤人格在體內蘇醒,才阻止了清道夫最後一次殺人,在他清醒的時候在自己的手臂上看到了那個刺青,然而就在他徹底清醒的時候,手臂上的刺青又消失不見了,所以他以為是自己的錯覺,原來人格的不同,出現在身上的特征也不同。

張昊宇見古藤一直盯著他手臂上的刺青,知道也許古藤想起了什麼,試探性的問道:“怎麼了?”

這個時候張昊宇手中拿著槍,為了安全起見,他不能問出心中的疑惑,“你還是一個初中生,怎麼會去紋身?”

原來古藤在意的是一個小孩子紋身這件事情,張昊宇將袖子拉下來擋住手臂上的紋身,“沒什麼,隻是覺得紋身讓我有些安全感罷了。”

“現在王奕愷已經死了,如果他真的是凶手的話,也已經伏法,我看天也亮了,我們必須要找到出去的路才對,我去看看外麵有沒有人來就我們!”說著古藤站起身往門外走去。

“你想起來了?”看到古藤突然改變了態度,張昊宇知道他一定知道了些什麼。

“什麼?”古藤並沒有停下腳步,一直往外走去。

“你知道我就是你口中的清道夫!”張昊宇低沉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這個時候古藤想要逃走,隻是此時張昊宇手握著槍在他身後,他不敢妄動,隻好站在那裏,“你這話什麼意思?”

“我很了解你,可你卻並不了解我,你以為那麼拙劣的謊言可以騙到我?”張昊宇的笑聲從古藤身後傳來。

古藤站在那裏背對著張昊宇沒有做任何解釋,他說的沒錯,張昊宇很了解古藤,而古藤卻並不知道張昊宇的存在。

“其實你也很想我存在不是嗎?”張昊宇來到古藤身邊說道。

“不是!”古藤並不想要張昊宇這樣的人存在,他是一個殺手,殺了那麼多條人命的殺人凶手。

張昊宇來到古藤麵前,看著他,“如果不是的話,我怎麼可能從你的身體出來,從你被拋棄的那一天開始,我就在你的身體裏出現,你害怕、憤怒的時候就會躲起來,把所有負麵的東西讓我來承擔,我承擔被拋棄的痛苦,承擔世人的冷眼,承擔被同學毆打,這一切的一切都應該由你來承擔,而你卻讓我去麵對這一切,你覺得我的出現不是你喚醒的嗎?”

他說的沒錯,古藤是一個像鴕鳥一樣的人,一旦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事情他就想藏起來,可是自從他遇到魯擎蒼之後一切都不一樣,他會陪著他麵對一切,“不是這樣,不是!”

古藤這時的表情張昊宇不止一次的見到,“不是?如果不是的話孔方圓死的時候你為什麼會難麼大的波動,以至於我差點從你身體內蘇醒,還有在你知道謝東升自殺後,你為什麼又像以前一樣躲起來讓我來為你處理這些事情?你是不是也開始懷疑這個法律的局限,有的壞人為什麼會逍遙法外,有的好人為什麼會那麼悲慘的死去,你讓我出現不就是為了幫你完成你一直想要做,卻不敢做的事情嗎?”

古藤不得不承認張昊宇真的很了解他,可是即便是這樣,他也不會做知法犯法的事情,“胡說,這是一個法製社會,一切都要交給法律,作為人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

“你看,我就說過我很了解你,我並沒有說你要做什麼,而你卻說出了心中的想法。”張昊宇一副很懂他的樣子看著他,那種眼神讓古藤感覺到了恐懼。

古藤必須要堅持自己的想法,絕對不能認同張昊宇的說法,“不對,不是這樣,我是一個警察,更應該知道遵守法律,我承認在他們死的時候我很痛苦,覺得自己很無能,不能幫助他們,可是我也知道,我們的法律有很多的漏洞,不能把每一個犯人繩之於法,但是我相信一點,那就是隻要我們作為警察的不放棄,一定能夠找到他們危害社會草菅人命的證據,一定會用法律的手段將他們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