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4年,越走越寬的反腐路(2 / 2)

過去,因為“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難,下級監督太軟”,紀檢工作屢遭詬病。如今,《黨的紀律檢查體製改革實施方案》作為實施路線圖,強化了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製度漏洞在法治思維下得到修補。

在反腐風暴中,從嚴治黨的法治烙印也越發清晰。十八大後集中清理黨內法規,1978年以來製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近四成被廢止或宣布失效。去年5 月,兩部黨內的“立法法”《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製定條例》及《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公布,這是加強黨內法規製度建設的重要體現。

10月20日,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這次會議被普遍認為是中國反腐製度化、法治化的一個轉折點。

四中全會閉幕後沒幾天,中央批準成立新的反貪總局。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邱學強表示,最高檢將把反貪總局建設成中國檢察特色反腐敗專門機構。

這一切都表明,習近平正將製度和法治的“籠子”越紮越緊。將反腐係於法治,將全麵深化改革係於法治,將整個中國同樣係於法治。習近平的思路很清晰:要確保現在所做的一切,未來不會因領導人的更替而“翻燒餅”。

“習式反腐”超越個人利益

“改革開放搞多久,反腐敗就要搞多久。”早在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就指出了反腐之於改革的重要性。

在習式反腐轟轟烈烈展開的時候,有些人並沒看清其中深意。要麼認為反腐是殺雞儆猴,抓幾個貪官為了聚攏民心;要麼就認為這是高層權力鬥爭的手段。

但他們都錯了。兩年來,反腐風暴橫掃神州大地,越來越多人開始相信,習式反腐是超越個人利益之上的,不是為反腐而反腐,他真實目的在於為改革護航。

事實勝於雄辯。大刀闊斧反腐的同時,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全麵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推出了15個領域60項改革任務。習近平親自披掛上陣,擔任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帶頭攻克改革難題。過去的兩年,中國改革的幅度和推進的力度、取得的實效都讓國內外大吃一驚。

一手抓反腐、一手抓改革。這是鄧小平的囑托,更是習近平肩挑的重任。

這不難理解。在中國,腐敗的危害不僅在於社會財富被揮霍,更在於嚴重影響改革共識的形成,阻礙改革的推進。特別是,當改革進入深水區,處處藏有暗流與漩渦。若不大力整治腐敗,改革成果就會有被侵吞的危險。

反腐無間斷、反腐常態化,就是要讓不正之風來不及“殺回馬槍”;中紀委提前三年完成31省份巡視任務,就是通過大力“治標”為“治本”贏得籌碼,為全麵改革贏得時間。

長期觀察中國政情的學者鄭永年,在此前一次演講中提出,習近平的最大不同,在於他考慮的不隻是自己的10年任期,而是中國未來30年的長期問題。

其實,根治腐敗,全麵改革,影響的將遠不止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