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亞利桑那(1 / 3)

1870年,美國西部亞利桑那州。

現在是早上八點,是這個小鎮也是整個美國一天中最忙碌的時間。四十二歲的丹尼斯?金和他的幹弟弟考爾?菲尼克斯此時躲在一個鐵匠鋪的房頂上,各自手持單筒望遠鏡仔細觀察著熙來攘往的人群中有沒有什麼值得他們眼前一亮的東西。幾乎每個鎮民的臉上都洋溢著一股辛勤、疲憊卻又喜氣洋洋的笑容,好像在感謝這上天又給他們派了這麼多的農活,好讓他們不會整天躺在家裏的床上發呆,看著自己的腿腳生蛆。這是今年三十歲出頭的考爾?菲尼克斯腦海裏的世界。沒錯,這是他一如既往的風格,善於把各種各樣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扭曲得亂七八糟。而在他一旁的哥哥丹尼斯?金此時腦海裏的想法則和他大相徑庭,他知道這些鎮民是在感謝蒼天帶給他們的來之不易的和平。雖說戰爭已經結束了五年,但那本世紀最可怕的夢魘帶給這個國家的國民的陰影則尚未完全退去。在經過那次大浩劫後,幾乎人人都對自己的生命以及眼前重新回來的正常生活變得無比珍惜,他們之前甚至不相信這樣的日子竟還能回來。然而珍惜之餘他們也在擔心,擔心敵人會卷土重來,再次將合二為一的美利堅大陸重新撕裂開來,同時再次撕碎他們每個人的心。丹尼斯相信這對於人們臉上的那種笑容是最好的解讀。

相比弟弟的暴躁與心急,丹尼斯表現出的則更多是沉穩、老練以及那顆似乎從來沒有翻起過波瀾的心。他那張典型的西部硬漢的臉上從來沒有露出過一丁點兒的急躁和不耐煩的表情,況且他的時光多半是在各地捕獵各種各樣的“獵物”。他可以像一座石像一樣端著狙擊槍在陰暗的角落無止境地坐下去,直到目標出現,他才不慌不忙地選擇最合適的時間扣動扳機。否則他會一直坐到世界末日都一動不動。他的雙眼原本是漂亮的寶石藍色,現在早就因為長期死死盯著狙擊槍的準星而褪成了淡藍色。可以說,他擁有狼的智慧,貓的敏捷以及大象的耐心和力量,這幾點優勢就足以讓他把謀殺這門殘忍的藝術輕鬆地把玩於鼓掌之間,可以像猛虎食人一樣殘暴,也可像淑女繡花一樣優雅。

“嘿!快集中注意力看!”丹尼斯似乎發現了什麼讓他感興趣的東西,急忙撥弄一旁漫不經心的考爾提醒他注意觀察。原來,有一個手持雙槍的土匪頭子般的人物正帶領著兩個玩弄著散彈槍的年輕牛仔神色緊張地一邊東張西望一邊急匆匆地撥開人群趕往小鎮的另一頭。“啊哈!沒錯!就是那家夥!大衛?瓊斯!”丹尼斯這頭“野狼”終於等到了一條色香味俱全的大肥羊!他已經開始迫不及待地摩拳擦掌起來,那雙淡藍色的雙眼又重新煥發出興奮的光芒。要知道,他在這熱得要命、鳥不拉屎的鬼地方守了將近兩個半月才等到這個家夥!雇傭他的黑幫頭目彼得?杜威可是在他出征前親口答應這次的任務酬金那時相當可觀,這麼說吧,能讓他把亞利桑那的州政府大樓買下來當做他的新家。

“他出現了?”考爾還在望遠鏡裏搜尋著那個目標,卻怎麼也找不到那個令哥哥興奮不已紅胡子。“在哪兒?我怎麼沒看見?”丹尼斯皺皺眉頭輕歎一口氣,考爾的觀察能力比起自己實在是相差甚遠。“好了,呆在這兒,我去前麵看看!”丹尼斯最後檢查了一遍三把左輪手槍都統統上好膛,並安安穩穩地插在腰間的槍帶上,沒有走火的風險。“喂!那我呢?我幹什麼?”考爾露出不滿的神色。“你就呆在這兒,注意敵情!”丹尼斯又把一支散彈槍上了膛背在肩上,準備下去行動。“媽的!憑什麼每次都是你扮演最重要的角色?”考爾慍怒地問道。“不,你可錯了,你可比我重要得多!你呆在這兒,拿好狙擊槍,隻要有敵人逃出來,就開槍打死他,別讓他逃出鎮子!”說完,丹尼斯就縱身一躍跳到了下麵馬棚的頂子上,再從那裏跳到地麵,牽出他的黑馬,騎上去追擊敵人。“真是個混蛋到家的死白癡!”考爾知道這不過是丹尼斯不信任他的說辭罷了,因為他可是丹尼斯?金,全亞利桑那辦事從不失手的神話級人物。

丹尼斯騎著馬繞開擁擠的人群,策馬加鞭跑在鎮子外圍的一條小徑上,大老遠他就看見前麵的空氣中飄著許多塵土,知道這一定是剛剛走過去一隊人馬蕩起的。很快,他又發現了許多淩亂的馬蹄印,光是看著這些印記就能想象得出這隊人馬的心急程度,但在這個七月的美好早上鎮上又會出什麼大事呢?所以他立即在腦海裏摒棄了是騎警隊的想法。那,就隻有一個可能性了,就是本地十分猖獗的毒品走私問題。

有這些馬蹄印引路,沒過多久丹尼斯就找到了一座位於鎮子邊上的營地,這個營地由三間粉刷得黑白相間的閣樓組成,讓人很自然地認為這兒是一處養奶牛的牧場。唯一與其它牧場不同的是,營地周圍有至少四五個牛仔站崗把守,想要混進去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丹尼斯躲在一塊紅色的大石頭後麵用望遠鏡觀察著營地,心裏盤算著該怎麼引開那些守衛的注意。這時,他忽然看到一個牛仔正端著槍朝這邊走來,他便急忙收了望遠鏡,又看了一眼那邊的營地,確定那邊的守衛不會看到和聽到這邊的情況。於是他裝作不慌不忙地站起來,為的就是那個巡邏的家夥能看到自己。“喂!你是什麼人?”那家夥果然走過來了。丹尼斯裝作沒聽見,周周帽子打算騎馬離開。“嘿!******說你呢!你是什麼人?在這裏做什麼?”那人掏出左輪槍指著丹尼斯。“沒什麼,我也和你一樣在巡邏!”“你?你也是紅鷹幫的成員?”那人極不相信地打量了一下對麵這個看起來甚至有些弱不禁風的男人,並且相信自己從沒在這一帶見過他。“沒錯!我說了我和你們一樣!”丹尼斯還在用他那玩世不恭的口氣調侃般地說。“不對!”對方越是這樣,那人就越覺得他可疑。“我可從沒有見過你,而且我們都有規矩,無論何時槍都不能離手,就是在吃飯和拉屎的時候都不能!而你卻手無寸鐵,一看你就不了解我們這兒的規矩!我們的人可不會犯這樣的錯誤!”他激動地手劇烈地抖動,都快把槍抖掉了。“朋友,我可沒有心情陪你在這兒浪費我抽大麻的大好時光來糾結這個弱智的問題,明白了嗎?”這句話也正如預期一樣激怒了對方。“媽的??????好啦!現在給我把手舉起來,讓我來搜搜你的身!”那人的臉此刻漲得通紅,活像一個快要爆炸的紅氣球。“你覺得這樣??????”“快!”他把手槍哢地一聲上了膛。“好吧,遵命。”丹尼斯慢慢舉起雙手,神不知鬼不覺地從肩膀處的一個小兜裏抽出一把利刃,藏在手心裏——這是他的偷襲法寶。“哼,這還差不??????”話音未落,丹尼斯一等他走近便摔出利刃,半秒鍾光景,那把利刃就牢牢插在了這個巡邏兵的兩眉之間,他就這麼一聲不吭地倒下死去。丹尼斯拔下利刃,又望了一眼營地那麵,隻見那幾個守衛還在那兒有說有笑地聊天,根本沒注意到這邊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