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第二十五 學校超市(5)(2 / 2)

耿鳳凰聽大家又在討論著民辦教師的問題,忙讓大家坐下,也倒了一碗酒,說:“大家聽我講幾句。我們的教育並不像大媽說的那樣糟糕。當外國人以驚異的目光稱讚我們以世界2%的教育經費支撐世界上20%的教育人口的時候,無不令我們奮鬥在教育戰線上的老師們自豪?政府有責任有義務為我們亮起更多的綠燈。合班並校和開發區建設就是讓曆經滄桑的我們早一天迎接幸福的曙光。”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0條規定:‘實施義務教育所需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籌措,予以保證。’但現實情況是,拖欠教師工資的往往是鄉鎮、街道政府!他們會對自己下‘罪已詔’嗎?當然,市區、縣政府‘責令其限期改正,’而街道不改正怎麼辦?”沒想到龐海燕激動起來。

“1993年頒布的《教師法》把教師的社會地位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隨著公辦教師待遇的提高,民辦教師待遇從總體上有所改善。”耿鳳凰說。

“1981年國務院規定小學教師增加到220元,大部分地區無法實行自籌。1985--1994年公辦工資提高100多元,而民辦教師提20-30元。具有中級職稱的公辦工資是民辦教師的5倍。況且還要種地,是農民還要教書,是幹部享受不到幹部待遇,購買國庫券教育基金我們算幹部,攤派義務工是農民。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隻是一個遙遠的夢。建校也輪不到我60多歲的人,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兒們發個橫財,也用不著這樣運動!”

“大媽!我今天怎麼覺得你總是不理解我。我們沒有讓你募資,隻是想你把小賣部、小吃部的承包費交了!”耿鳳凰遞了個眼色給龍山會。龍山會從去了宿舍取回來一份當年龐海燕和學校簽約的合同。

“你龍山會穿幾天漏襠褲?不見南天門了!”龐海燕把合同撕得粉碎,大家看得目瞪口呆。

龍山會暗自慶幸,多虧給了幹媽合同的複印件。

龐海燕覺得沒了證據,就放心地講:“大大小小的官,大大小小的事情,除了追夢山莊,還不是都來這裏?我一個60多歲的人了,這麼大熱得天侍侯你們,為的是請你們來逼債啊?今兒個大家都在這裏,你們單位的、政府的欠我們負清了,我們會分文不少的交給你們——大家說是不是?”

“大家既然拿工資要挾,我也向大家保證。我早已擬好了《關於解決拖欠民師工資的請示報告》準備上報。誰能夠在工資發放的當前,把募資及所欠款項付了,誰能夠不怕風險就在這裏簽名。”龍山會聽耿鳳凰這麼講,就拿出那份請示報告。

大家把耿鳳凰和龍山會圍了一周,一一簽上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