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一切都安排妥當,當天,陳東從同事家接回女兒,坐11點鍾的飛機飛到長沙。離開鄭州前,他又用王冉及秦寶蓮的身份證訂了兩張3月1日去廣州的火車票,造成了她們兩個在外地的錯覺。到了長沙,陳東給了哥哥20萬元,讓他撫養女兒,還叮囑不要告訴爸媽。哥哥有些疑問,但被陳東攔住:“不要問那麼多”。哥哥一再追問,陳東撒謊說,他和王冉正在生氣鬧離婚。然後騙哥哥說回鄭州,實際上他坐飛機去了成都。到成都後,他想把卡裏的錢全部取出來,但取大額現金要提前預約。於是,他在當地一家賓館住下來。在賓館他給爸媽和哥哥寫了兩封“告別信”。信中透露,他犯了天條,讓家人將女兒1歲半前送人。
3月1日,他把這兩封信郵寄給了他哥哥,並從銀行取了33萬元,然後又去重慶。他用之前買來的假身份證在當地賓館住下來,盤算怎麼回去殺掉“老餘”。因為2012年春節前,他已經給老餘打了“招呼”,說年後有人合夥找他開賭場,然後約他出來把他幹掉。
但3月11日,他在瀏覽網頁時,看到一則微博:鄭州一對母女被丈夫殺死、碎屍!一害怕就取消了殺“老餘”的念頭,決定逃亡。
原來,鄭州王冉和母親的離奇失蹤引起了王冉父親的懷疑。湖南陳家人也派陳東的哥哥來鄭州了解“離婚”的情況。多方找尋仍不見王冉的行蹤,報社和陳東的哥哥去警方報了案。
離開重慶市,陳東馬上坐車來到巴南縣,在巴南縣住了一晚上,又去了纂江縣。3月13日,他逃亡到貴州遵義,5月23日離開遵義去了安順。因陳東作案的監控被鄭州警方掌握,他的行蹤也被逐步揭開。11月16日,在貴州警方的協助下,陳東被鄭州警方抓獲,並從遵義押解回鄭州。12月21日陳東被批捕。
審判駭人慘案:賭鬼變惡魔罪孽滔天
慘案發生以後,王冉的同事、親人、鄭州市民、全國的新聞界無不震驚。人們紛紛通過微博、短信、聚會等形式,痛悼王冉和母親,痛罵惡魔陳東,強烈要求司法機關快懲、嚴懲!王冉的爸爸王偉明當初聽說涉賭的案情時,第一感覺是“晴天霹靂”。可見陳東將自己的賭性,隱藏得何其嚴密。
2013年5月8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東殺妻案。庭審前一天,陳東的母親來到鄭州。兒子的滔天罪孽,對於母親來說,無疑也是“晴空霹靂”。庭審這一天,距離王冉的女兒樂樂的2歲生日,還有13天。樂樂也來到了法庭外。孩子機靈可愛,拿著手機不停地撥弄著,時不時還會給旁邊的叔叔、阿姨來個飛吻。看到孩子,無論親人還是陌生人都抹起眼淚。
被告席上的陳東穿著410號囚服,較他幾個月前從警方帶回來時,憔悴了很多。庭審期間,他不時地朝旁聽席上掃幾眼,或許是想從旁聽席看到自己熟悉的親人或朋友的身影。
麵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以及所有證人證言等是否有異議,陳東的回答都非常幹脆“無異議”。對法庭給的最後辯護權利及法官問他對本案的認識和看法時,他都放棄了。麵對公訴機關的“三極其”: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後果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要求從重判處陳東死刑、立即執行時,陳東很坦然地說:“現在不是從重,我要求從快判決。”
法庭上,涉及民事賠償部分,王冉的父親、王冉的姥姥及王冉的女兒樂樂共提起民事賠償120萬元。但是,冷血的陳東卻當場表示:“我沒錢!”
當庭,陳東被判死刑。陳東沒有上訴,隻祈求哥哥、父母能在他女兒沒記事前,將女兒送給一個溫暖的人家,以期女兒長大能夠忘記她有一個罪惡的爹,和悲慘的家庭。
事實上,2012年12月,在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的調解下,王偉明已經爭取到了外孫女的監護權。但是,這位已經68歲的老人身體不好,撫養孩子也是苦難重重。“孩子剛滿2歲,等到上學時,我的生活都不能自理,還怎麼照顧她?她是最可憐的人!”老人也能接受將孩子“送一個溫暖人家”的設想。
在案卷裏的一份悔罪書裏,陳東反思了賭博:“平日裏玩遊戲賭一把,不過是個小惡習,看似沒什麼,其實這種行為縱容了一種心理,贏了更貪婪,輸了總想贏回來。殊不知,最後的贏家一定是莊家,而賭者也必然無力自拔。明白這一點時,一切都晚了!”
的確,一個惡習,最後毀了自己,毀了家庭,濫殺無辜,貽害社會,釀成滔天罪惡……悲劇慘烈!警鍾應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