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我沒弄錯人!半年前,我就暗暗喜歡上胡海玲了,但是一直不敢表白。直到有一天,一個叫‘朋友’的人向我申請加為好友,並在申請好友說明裏說她就是胡海玲。我欣喜若狂加了她。聊天中,她說,她看起來清高,但其實她很孤獨。而且,老公在那一方麵也不行。這一來,我與她開始大談‘性’的話題。越聊,我越發現她是一個很開放的女人……
我知道網絡世界真假難辨,也對‘朋友’是不是胡海玲有過疑問,但這個疑問很快被我解除了。因為有一天中午午休,在公司休息室裏,我用手機登錄QQ向‘朋友’發出信息,詢問她在哪,‘朋友’回複:‘我就坐在空調下啊!’我一看,胡海玲就在空調下,而且,眼睛正盯著手機玩,滿臉笑容。還有一次,也不知誰對胡海玲講了,說我說她很開放,‘朋友’便在QQ上責怪我,‘兩人的私密話,不要對別人說……’她先是責怪我,後又安慰我。你們說,‘朋友’不是胡海玲,又是誰?”蘇喜軍這樣一說,胡海玲更是糊塗,連連搖頭:“蘇喜軍你神經錯亂了吧?”
那麼,事情真相到底如何呢?
4月22日晚,警方以涉嫌強奸罪將蘇喜軍刑事拘留,之後,警方經過調查很快認定,胡海玲雖然經常上網,但從沒有用“朋友”的昵稱與網友交流過。5月7日上午,警方最終鎖定目標:使用“朋友”這個QQ號的就是蘇喜軍和胡海玲的同事、強奸現場撞見者及見證人、該公司員工趙衝。趙衝1974年出生,漳州南靖縣人,未婚。2011年7月來到這家樂器公司工作。
辦案民警立即趕到該公司,將趙衝帶到派出所審訊室。在確鑿的證據麵前,趙衝很快供述,這場戲,是他一手導演的——
“當我看到胡海玲常上網後,便想先通過網絡試著走近她,可是,我幾次加胡海玲為QQ好友,都遭拒絕。我超級失望,痛苦不已。於是,我產生了‘修理’一下胡海玲的想法。我看準了同樣喜歡胡海玲並且性格比較內向實在的蘇喜軍,決定借他之手來泄憤……
我申請了一個網名為‘朋友’的QQ號與蘇喜軍聊天,稱自己就是胡海玲。聊天時,我有意無意往‘性’的方麵扯。我知道,這是一個男人的軟肋。我時隱時露表現出‘我’是一個很開放的女人,這樣更能將蘇喜軍勾住。為了讓蘇喜軍深信‘朋友’就是胡海玲,我還耍了一些小手段。比如,那天,我們都在公司休息室、蘇喜軍尋找著胡海玲時,我選擇胡海玲在玩手機的機會,趁機告訴他,‘我就坐在空調下……’
4月21日晚,我決定第二天就采取行動。我對胡海玲的工作流程非常熟悉,我知道她中午12時過後會去樂器倉庫關燈鎖門,我覺得這個時間最好不過。於是,當晚,我用‘朋友’的QQ號跟蘇喜軍聊天到很晚,並相約第二天中午到倉庫‘玩強奸’,蘇喜軍喜不勝收,欣然接受邀約……
計劃進行前,我躲在廁所裏。計劃如期進行中,我故作經過倉庫恰巧遇見,於是挺身而出。我還想,以這次英雄救美贏來胡海玲好感。哪知道到頭來戲演砸了,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我很後悔……”
蘇喜軍並不承認自己的強奸事實。他認為,他並無強奸的主觀意向,而認定強奸最重要的一條原則是“違背受害者的主觀意誌”,而他是受害人相約而來,他也並不知道“朋友”並非受害人本人。在查明事實真相後,漳州警方根據案件的特殊性,對蘇喜軍改為監視居住。而趙衝則因教唆強奸,以涉嫌強奸罪被薌城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此案到底如何判決,人們拭目以待。
(因涉及隱私,且案件尚未起訴判決,文中人物做了化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