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際貿易結算支付方式的選擇分析(2 / 2)

托收使用的術語主要有D/A和D/P兩種形式,對於這兩種方式,在托收統一規則等國際慣例中都有詳細的規定,一般進出口企業和相關銀行很少發生爭議。而在實務中,很多進出口企業可能被要求使用其他術語。比較常見的有D/P遠期,CAD等。

3、近年來,信用證支付方式成為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麵憑證。一般采取該方式將應由買方承擔的付款義務轉化為銀行的付款義務,從而加入了銀行信用。因此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就由銀行承擔,承擔了審單的義務後,也使得結算的程序更為嚴格、規範,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控製了結算的風險,資金融通更加便利,由此該方式被貿易各方廣泛的接受。

信用證的出現不僅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進出口企業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也促使雙方在支付貨款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但銀行做出的確認承諾是以交單相符為前提的,如果出現交單不符的情況,那麼開證行可以按照規則拒付單據。出口企業在繕製信用證下單據時,要格外小心,並符合信用證的條款和條件。所以,信用證支付方式對出口企業繕製單據的能力和水平要求較高。但是,我國當前的外貿企業,尤其是中小出口企業的單證人員業務水平偏低,素質不高,這也是急需解決的問題。

二、選擇正確的支付方式應注意的事項

目前,從國際經濟貿易的實踐情況來分析,如果隻堅持某一種結算方式,那麼要滿足交易各方的要求是極為不現實的。麵臨長期不斷的市場變化,我們所要采取的是綜合支付方式來進行結算。

1、將彙款與托收結合起來。例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 %,在裝船後付T/T合同款的4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付剩餘的50%。這種選擇可以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貨的義務,也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節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和貿易時間。

2、彙款和信用證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於一些餘款,以T/T的方式進行。

3、托收與信用證結合使用。將其組合的目的是盡量地避兔不必要的開支,並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起到保護的作用。可將D/A、信用證和銀行保函結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彙票。由此一來,原來的商業信用就被轉變為銀行信用,出口商的風險就會轉嫁給銀行。

總之,在國際貿易中,在國際貿易中,確定一筆交易的支付方式必須通過進出口雙方協商。另外,對於不同的情況,包括交易商品不同,交易對象不同,交易習慣不同等,進出口雙方就可以采用組合支付方式來結算,將上述所說的其中兩種方式結合在一起使用。我們常見的形式主要有:信用證與彙款結合、信用證與托收結合、彙款與托收結合等。還要注意的是,靈活的將支付方式組合在一起,並得到很好的運用是有前提的,即外貿企業要透徹地理解和掌握上述基本支付方式。如果運用得當,組合支付方式可以更利於促成交易降低費用,更利於安全及時收彙,和妥善處理付彙,從而更好地實現進出口企業的互惠雙贏。

參考文獻

[1] 葉婷婷、劉蘭《淺談進出口貿易中信用證支付方式的運用》[J],《經營管理者》2013年05期。

[2] 胡楠《對當前國際經濟貿易結算的分析》[J],《達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1年04期。

[3] 蘇紅《試論國際貿易中結算存在的風險》[J],《商業文化(學術版)》2014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