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是我,你會怎麼辦?”張衝也不繞圈子,直接問小金道。
小金想了想,慢慢地道:“很簡單,踢出去。”
“為什麼?”
“很簡單。我記的我小時候,我們附近的那些孩子們經常一起玩一種叫做‘二人三足’的遊戲。就是每兩個人站在一起,把相鄰的兩個腳綁起來,然後比賽,看誰先跑到終點。”
“很不錯的遊戲,我也玩過。”張衝笑了笑,他們公司每次去拓展訓練時,這個遊戲是必玩的,聽說可以培養團隊合作的精神。
“每次玩這個遊戲時,無論誰和我合作,我們都能贏。”童年的回憶總是美好的,小金的眼前仿佛出現了自己兒時嬉戲時的場景,嘴角忍不住浮現出一絲笑意。
“這真是個有趣的事情。”張衝也模棱兩可地笑了起來,不知道他覺得是遊戲有趣,還是小金能贏這件事有趣。
“當然,並不是因為我的體力好,或者說是我的同伴的體力好。體力在這種遊戲裏並不是唯一的決定因素,有些時候,體力越好,輸得就越慘。”
“沒錯。這個遊戲關鍵是需要兩個人配合默契。”
“大哥說的沒錯,我之所以能贏,是暗中改變了這遊戲的規則,我提議,大家都出一點彩頭,或是一塊餅子,或是一塊麻糖。誰第一腳踏過終點,那麼這些戰利品就由誰分配。所以,在最後的關頭,大家都想邁出這第一腳,自然就會摔倒。這個坑是我挖的,我不會跳去,不管與誰合作,我都配合,最後多少都能得點好處,總強似什麼都沒有的強。”
張衝平靜地看著小金,微笑著道:“那盛唐這個遊戲你要不要玩?”
小金輕輕一笑道:“現在不是我要不要玩,而是你帶不帶我玩的問題。”
“山莊現在要人有人,要物要物,我想專門建一個工坊,不知道三弟有沒有興趣?”
“我去!”
小金的幹脆有點出乎張衝的意料,“想好了?”
小金點了點頭,“沒有什麼可想的。從上雞頭山開始,我已經沒有出路了,能活一天也就算一天了,現在有了好好活下去的機會,為什麼不去抓住呢?”
“那你能放得下嗎?”
“放不下。”小金淒然一笑道:“放不下又能怎麼樣?老大說的沒錯,總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想玩遊戲一樣,我跑不快是事實,但我必須盡最大的努力去跑。”
張衝歎了口氣,道:“老三,你猜老二會怎麼選擇?”
“不玩。”
“這麼肯定嗎?”盡管張衝早就有心理準備,但小金不假思索的回答,還是讓他感到有種說不出的傷感。
“二哥沒有那麼多彎彎饒,他認你作大哥,心裏是服你的,你領著他玩,他就一定會跟著玩的。”小金搖了搖頭,歎了口氣,“他本身沒有什麼心思,遊戲怎麼玩,結果會怎樣,他是不會管的,因為他隻要聽你的就好了。同樣的道理,他現在身邊除了大哥,還有其他的人,他的父母,他的兄弟姐妹,還有一個不清不楚的女人,以及數不清的論得上論不上的親戚,每個人他都喜歡,所以每個人的話他都會聽,他已經搞不清楚,他究竟要往哪裏走了。”
“我可不想扔下他,畢竟咱們風裏雨裏一起走過來了。”張衝悠悠得道。
“這可能不是為了他好。”小金道:“大哥若想領他走,他肯定也會走的,這個我可以保證,不過,扯他後腿的人太多了,他根本處理不了這些事情。如果他真的再跟著走下去,隻會越來越痛苦,倒不如索性讓他自生自滅,沒心沒肺地活著,對他來說,才是最幸福的活法。”
張衝笑了笑道:“你這樣說,我心裏倒是舒服了點。杏花怎麼辦?我想聽聽你的意見。”
“我沒有意見。”小金苦笑道:“你覺得是我那麼灑脫的人嗎?這種事,我可想不清楚,更看不明白。”
“我以為你會選擇站在老二那邊呢?”
“如果事情按我的想法進行的話,我會的,即使我知道那是一條死路。”
“你決定放棄了嗎?”
“我說我放棄了,你會相信嗎?”小金忍不住笑了起來。
張衝也笑了,擺了擺手,道:“算我沒說。你收拾一下,這便的事情忙的差不多了,過天咱就上山吧。”